就學貸款流程說明:<退費時程><申請公告><申請流程><審查結果>
就學貸款各階段申請期程說明:
就學貸款有8個作業階段:1申請、2對保、3繳回、4資料彚整、5資格審核、6信用審查、7銀行撥款、8退費。
每學期若有多貸(書籍費、校外住宿費、中低收入戶學生生活費),請同學依個人實際需求規劃與等待,保持彈性,若遇下列情形或其它不可抗力之因素會延後,如:財政部財稅中心系統異常、臺灣銀行系統異常,後續影響學校向臺灣銀行請款及學生多貸退費,一定會延後、會延後、會延後,申請人請視個人需求辦理。
我已詳閱《就學貸款退費時程》,並同意遵守相關規定
有申請預撥<學校先墊支>
一、根據《學生就學貸款作業要點》第九條規定:
- 各校須於每年 3月31日 與 10月31日 前,向教育部傳送符合資格之申貸資料。
- 教育部將資料送交財政部財稅資訊中心查調學生家庭 最近一年綜合所得總額,再將結果回傳學校。
- 學校審核符合《第八條貸款要件》者,學生即可申請 多貸預撥。
二、為何需要預撥
正常銀行就學貸款撥款程序,約需 四個月時間。期間學生可能出現以下急迫需求:
- 生活費困難
- 校外住宿費急需
- 書籍費開學即需支出
因此,學校可先行墊付應多(增)貸之款項,協助學生度過難關。(依據教育部99年10月5日台高通字第099017164號函辦理)
三、預撥申請流程
【1】申請階段
- 填寫:《預撥申請書》版本103/02/20/2.7預撥作業要點
- 期限:
- 第1學期:每年10月31日前
- 第2學期:每年3月31日前
- 條件:
- 當學期不可有欠費紀錄
- 可申請項目:
- 中、低收入戶學生生活費
- 校外住宿費
- 書籍費
【2】核銷與撥款程序
- 經由【上簽呈】送校長核准,會計室核銷 → 學校經費先行墊付借貸給學生
- 若遇不可抗力,核撥時間可順延
四、重要提醒
- 若學生預撥申請通過,但後續遭銀行駁回貸款:須依契約規定歸還學校已代墊之款項。
未申請預撥<分批退款>
一、政策說明
自113學年度起,因配合教育部最新政策,學校向台灣銀行申請款項將延後至第13週左右辦理!
- 【行政院減免學雜費】
- 【就學貸款增貸】(依據公文113年6月3日臺教高通字第1132201547A號辦理)。
二、預計退費時間如下:
- 第1學期:約 1月30日
- 第2學期:約 6月30日
注意:此為預估時間,不包含出納組內部作業流程!
若遇下列情形會延後:請同學依個人實際需求規劃與等待,保持彈性
- 系統異常、不可抗力因素(如天災、停電等)、其他行政延誤
三、退款帳戶須知
款項一律匯入學生本人入學時所繳交的【學生匯款專用帳戶基本資料表(內含存摺影本) 】,如帳戶有異動請至總務處出納組辦理,繳交非第一銀行帳號者需自行負擔匯款手續費$15元
就學貸款<滙款時程>
113學年度第1學期已於113年12月25及114年1月10日全數滙款完畢。
113學年度第2學期滙款進度
您可至註冊須知、註冊繳費單、生輔組網頁皆有放置就學貸款多貸退費訊息,請同學依個人實際需求規劃與等待。
批次 | 進度依據前項(一) | 出納組撥款日(星期三、五,下午3時) |
有申請預撥-學校先墊支
第1梯次(約第7週) |
第1學期 :10月31日前送件 預計撥款日:11月30日 第2學期 :03月31日前送件 |
目前進度:出納組通知4/25日滙款(1140423) |
未申請預撥-分批退款
第2梯次(約第13週) |
第1學期 :12月10日銀行請款 預計撥款日:01月30日 第2學期 :05月20日銀行請款 預計撥款日:06月30日 |
目前進度:5資格審核
第1批: 第2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