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要如何申辦「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之助學金呢?
  一、申請時間:每學年度第1學期,依學校規定辦理時間內提出申請;第2學期僅受理住
               宿優惠及當學期轉學生且需於原學校申請審核通過者。
        二、檢附資料:(1)學校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申請書
一一一一一一一  (2)家庭應計列人口之新式戶口名簿(包括詳細記事)或三個月內戶籍謄
本正本(包括詳細記事)

Q:「家庭年所得」、「家庭年利息」、「家庭不動產」之「家庭應列計人口」如何計算?
  一、學生未婚者:
    未成年:學生本人+法定代理人合計。
    已成年:學生本人+學生父親+學生母親合計。
註:若學生有特殊困難者,如父母離異、遺棄或其他特殊因素,與父母或法定代理人合計
顯失公平者,得具明理由,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向學校申請放寛家庭經濟條件計列範圍
,經本校「學生獎助學金委員會」審議通過(必要時得請申請人列席說明),陳請校長核
定後辦理。請另檢附切結書(下載
) 。

一一(二)學生已婚者:學生本人+學生的配偶合計。
一一(三)學生離婚或其配偶死亡者:計算學生本人之所得總額。

Q:和父母不同戶籍,是否可以只檢附我自己的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
A:不行唷!!不同戶籍仍需分別檢附,以利查核申請資格。

Q:該如何知道助學金申請結果?
A:學校每年約11月中旬時會公告通知,請申請同學至學校e-mail信箱查閱。若審查符合申
一一請資格後,將直接於第2學期註冊繳費單中扣除其補助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