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設立宗旨
教育部(以下簡稱本部)為運用學產基金協助低收入戶學生順利完成學業、激發向上精神,特訂本要點。
二、申請資格
指具有在學學籍,並持有有效低收入戶證明之學生。設籍於臺灣地區、金門縣或連江縣 的低收入戶學生,自一年級上學期起即可申請!
(1) 高中職、大學、專科及五專後二年在學學生
✔️ 前一學期學期成績及格
✔️ 無記過以上處分
✔️ 包括夜間部學生
三、補助金額
- 公私立大學、專科學校及五專後二年級:每人每學期 新臺幣 5,000 元
四、只能選一種補助
如同時具有「低收入戶學生」與「原住民」身份,只能擇一申請。
如有不實申報,將追回補助並處分。
五、轉學生與新生說明
✔️ 轉(復)學生:須繳交前一學校 前一學期成績單
✔️ 新生(第1學期):無需審查成績,只要符合低收資格且未重複申請即可
六、申請時程
第1學期: 114 年 9 月 9 日至 10 月 9 日(紙本資料未繳回者,視同未辦理)
第2學期:
七、下列情況不得申請
✔️ 大學碩博士班、空大、進修學校等不符資格者
✔️ 延畢、重修、補修導致學期延長者
✔️ 曾已領過該學期/年級助學金者
✔️ 領取【內政部新住民清寒助學金】者(不可重複領)(依據112年4月28日嶺學產字第1120003140號函說明三辦理)。
八、重要提醒
- 此助學金為校外補助,學生每學期都需主動申請!
- 若錯過申請或忘記繳件,無法補發!
- 請如實告知家長,勿冒領喔~
流程一:線上填寫
1 樹德科技大學 → 校務資訊系統 → 學務資訊管理 → 系統列表搜尋
2 點選「學產助學金」→ 填寫表單 → 存檔 → 預覽列印(直式)
3 產出:助學金申請書【操作流程】
流程二:繳交紙本資料(可郵寄或親送至生輔組)
1【教育部學產基金低收入戶助學金申請書】
2【有效期限內之低收入戶證明】(正本或影本,需有學生姓名)
3【學生匯款帳戶資料】(含存摺影本)入學時已繳至出納組者免繳,非第一銀行帳戶需負擔手續費 $15 元
4 轉/復學生:繳交前一學期成績單
九、不得重複申請者(已領補助需繳回)
1 公教人員子女教育補助
2 身心障礙學生費用減免
3 特教學生獎助學金
4 軍公教遺族優待
5 現役軍人子女學費減免
6 原住民助學金、伙食/住宿補助
7 特殊境遇家庭子女學雜費減免
8 教育部高級中等學校免學費補助
9 師資培育公費生、公費醫師待遇
10 退輔會榮民子女獎助金
11 勞工子女助學金(勞動部)
12 農漁民子女助學金(農業部)
13 新住民子女助學金(移民署)
14 教育部公告之其他補助方案
十、法規:教育部學產基金低收入戶助學金實施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