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 年 12 月 12 日 孟 憲德未分類 一、即日起公告至111年3月1日。未領回之物品,依本校學生拾獲暨招領遺失物處理要點辦理。(領回地點:行政大樓1F學務處生輔組。**以下公告物未包含現金及卡片類,請逕洽孟教官**) 耳機、藍芽耳機、連接線 隨身碟,滑鼠,手錶 行動電源 鑰匙 水壺 傘 雜物 整袋雜物 衣物、帽子 紙類雜物 安全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