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技能檢定中心「第51屆全國技能競賽計畫」
第 51 屆全國技能競賽計畫 一、目的:促進我國職業訓練與技職教育發展,鼓勵國人學習技能,提高 國家技術水準,並選拔優秀選手,參加國際技能競賽。 二、依據:職業訓練法、技能競賽實施及獎勵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 三、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勞動部、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 (二)主辦單位: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技能檢定中心 (三)承辦單位: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中彰投分署 (四)協辦單位:教育部、僑光科技大學、中華科技大學 四、競賽職類 (一)青年組: 綜合機械、資訊網路布建、集體創作、機電整合、CAD 機械設計 製圖、CNC 車床、CNC 銑床、商務軟體設計、銲接、建築舖面、 汽車板金、飛機修護、配管與暖氣、電子、網頁技術、電氣裝配、 工業控制、砌磚、粉刷技術與乾牆系統、漆作裝潢、機器人、家具 木工、門窗木工、珠寶金銀細工、花藝、美髮、美容、服裝創作、 西點製作、汽車技術、西餐烹飪、餐飲服務、汽車噴漆、造園景觀、 冷凍空調、資訊與網路技術、平面設計技術、健康照顧、冷作、模 具、外觀模型創作、麵包製作、工業機械修護、3D 數位遊戲藝術、 雲端運算、網路安全、旅館接待、中餐烹飪、國服、板金、鑄造及 應用電子等 52 職類。 (二)青少年組: CAD 機械設計製圖、商務軟體設計、電子、網頁技術、電氣裝配、 工業控制、漆作裝潢、機器人、花藝、美髮、餐飲服務、平面設 計技術及 3D 數位遊戲藝術等 13 職類。 (三)中餐烹飪、國服、板金、鑄造及應用電子等 5 職類非屬國際技能 1 競賽職類,其中應用電子職類自 109 年起繼續辦理 3 年,並於 112 年停止辦理該職類競賽。 (四)綜合機械與工業機械修護職類自 111 年合併為「工業機械」職類。 (五)本屆將針對國內未舉辦之國際技能競賽職類,辦理示範或表演賽, 其職類、技能範圍及競賽方式將另行公告。 (六)依本辦法第 27-1 條規定,需逕行辦理國手選拔時,將另行公告簡 章。 五、報名與簡章 (一)採分區技能競賽及全國技能競賽二階段方式報名,僅由主辦單位 及分區技能競賽承辦單位公告分區技能競賽簡章。 (二)分區技能競賽分為北、中、南 3 區辦理,實際競賽時間、地點、選 手資格、報名及獎勵等事項詳見分區技能競賽簡章: 1.北區:由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桃竹苗分署承辦;轄區包括臺北市、 新北市、桃園市、基隆市、宜蘭縣、花蓮縣、金門縣及連 江縣等 8 縣市。 2.中區:由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中彰投分署承辦;轄區包括新竹縣、 新竹市、苗栗縣、臺中市、彰化縣、南投縣及雲林縣等 7 縣市。 3.南區:由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雲嘉南分署承辦;轄區包括嘉義縣、 嘉義市、臺南市、高雄市、屏東縣、臺東縣及澎湖縣等 7 縣市。 (三) 本屆全國技能競賽日期計畫訂於 閱讀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