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109年度第2梯次教育部學產基金補助學校培訓具特殊專長弱勢學生計畫案

一、有關補助期程、對象、申請項目、申請方式及應檢附書面資料等項,說明如下: (一)補助期程: 1、下半年度執行之案件,執行期程為109年7月1日至11月 30日者,應於109年3月10日至4月10日前提出申請。 2、欲申辦之學校,請於規定期限內完成線上登錄,並將書面資料備文掛號郵寄至國立大湖高級農工職業學校辦理審查事宜(收件截止日以郵戳為憑)。地址:364苗栗縣大湖鄉大寮村竹高屋68號,國立大湖高級農工職業學校學產基金收, 並於信封註明「○○學校申請109年度第2梯次教育部學產基金補助學校培訓具特殊專長弱勢學生計畫○○ 類-○○○○計畫」。 (二)培訓具特殊專長之對象:中低收入戶學生、低收入戶學 生、其他經學校實地訪視結果家庭經濟陷於困境之身心障礙及原住民學生。 (三)申請項目與限制:每校所提體育類、音樂類、藝術類、 舞蹈類之培訓計畫,應遵照本要點第6點第1款規定:「 每申請案,以部分補助為原則;特殊專長比賽,依各類 比賽項目,每校各類比賽團隊每年以申請一案為限;個 人特殊專長培訓,每案為一名學生為原則,每一經濟弱勢學生,每年以申請一案為限 。」專長項目請參考網址公告。另所提計畫已受其他政府單位補助者,不予補助,請勿提出申請。 (四)申請方式:採線上填報及函送書面資料,請至下列網站登入填報及下載書面申請資料,網址:http://nblog.thvs.mlc.edu.tw/school/501/eduplan/index.html。 (五)應檢附書面資料: 1、書面申請格式:申請書、經費概算表、計畫書(含完整授課時程表格式)、專業指導人員名冊、學生名冊、 學生專長證明目錄、切結書(以上資料一式3份正本,請依順序排列)。 2、附件佐證資料:專業指導人員學經歷背景及相關證照影本、學生身分證明文件影本(請依名冊排列並標註申請學生)、學生專長證明文件影本(以上資料各1 份)。 3、所有資料整理核章後,請用迴紋針或長尾夾固定,請勿裝訂以利承辦人員彙整資料。 二、本計畫相關未盡事宜,請詳閱國立大湖高級農工職業學校網站:https://www.thvs.mlc.edu.tw/,首頁右方教育部學產基金網頁公告,或洽業務承辦人施博元,電話:037-992216轉711,或E-mail:t504@thvs.mlc.edu.tw。

【遺失物公告】108年08月─109年01月拾獲遺失物公告

【遺失物公告】108年08月─109年01月拾獲遺失物公告 學務處生輔組 | 行政公告 | 伍進欽 | ext.2156 各位教職員生大家好: 一、依據本校學生拾獲暨招領遺失物處理要點辦理。 二、108年08月─109年01月拾獲遺失物包含:鑰匙、水壺(保溫杯)、服裝、服飾用品及3C……等等(如附件)。 三、請遺失物者至生活輔導組認領,若109年07月31日前無人認領,配合學校活動義賣。 ~@~@~學生事務處生活輔導組─關心您~@~@~ 公告附件 108-1遺失物相片.pdf

【請注意!】1月17日16:30起至1月22日23:59止,暫停受理學雜費減免、就學貸款申辦及審核作業

配合電算中心「電算中心空間改善及不斷電系統環境改善案」,機房搬遷工程擬於109年1月17日(五)下午16:30至1月22日(三)下午23:59進行,施工期間全校網路及電話將停止服務,故暫停受理學雜費減免、就學貸款之申辦及審核作業,臺灣銀行對保作業不受影響。 相關作業待電算中心機房搬遷完成,恢復網路服務後再行受理。 【第三次公告】電算中心機房改建停機停話通知(109年1月18至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