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嘉義市政府109學年度補助高中職及大專院校清寒學生學習活動計畫申請公告。
一、嘉義市政府為協助設籍本市並就讀大專院校清寒學生及就讀本市高中職或嘉義地區大專院校學生減輕學習負擔,養成良好 閱讀習慣,訂定此計畫。 二、申請日期:109年9月15日至109年10月15日止。
一、嘉義市政府為協助設籍本市並就讀大專院校清寒學生及就讀本市高中職或嘉義地區大專院校學生減輕學習負擔,養成良好 閱讀習慣,訂定此計畫。 二、申請日期:109年9月15日至109年10月15日止。
一、依據基隆市政府109年8月25日基府教學參字第1090240788號函辦理。 二、此獎助學金相關資料,已刊登於本部「圓夢助學網」(網址:https://helpdreams.moe.edu.tw/),如學生有申請需求,可上網瀏覽。 三、如對獎助學金有任何疑義,請逕洽基隆市教育處鄒老師,電話:02-2430-1505分機104,或基隆市百福國中教務處註冊組葉老師,電話:02-2451-1158分機12。
一、依據本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9年8月25日臺教國署高字第1090098845號函及宜蘭縣政府109年8月20日府教學字第1090137349號函辦理。 二、此獎助學金相關資料,已刊登於本部「圓夢助學網」(網址:https://helpdreams.moe.edu.tw/),如學生有申請需求,學生可上網瀏覽。 三、如對此獎助學金有任何疑義,請洽凱旋國中林均瑛組長(電話:03-9255600轉405)或宜蘭縣政府教育處學管科林家穎小姐(電話:03-9251000轉2676);如有網路系統使用問題,請洽教網中心方志倫老師(電話:03-9369968轉331)。
中國青年救國團直屬臺灣省屏東縣團務指導委員會─「公益基金會獎學金」申請辦法及申請書等相關訊息,可上網至http://ptntc.cyc.org.tw,下載專區下載。
財團法人林熊徵學田基金會109年度獎學金公告、獎學金辦法訊息,符合資格申請之學生可點選https://life.sao.stu.edu.tw/2020/08/28/財團法人林熊徵學田基金會,輸入申請資料,再列印檢核表及保薦書(共2頁),並檢具相關證明文件,於申辦期間內掛號郵寄申請。【聯絡電話:002-25682356,分機932】
一、本屆競賽及相關活動謹訂於109年9月17日至21日在臺北南港展覽館2館及臺北市立南港高級工業職業學校舉辦。 二、本屆參賽選手報到通知將另函寄送選手,有關本屆競賽選手須知、競賽日程表、競賽場職類地點一覽表、競賽場交通資訊、競賽場平面圖、競賽規則、請假單、因應COVID19(武漢肺炎)防疫應變措施、健康聲明表及風災緊急應變措施等資料,業放置於本中心網站 (https://www.wdasec.gov.tw/) /競賽專區/競賽最新消息。另各職類公開試題說明,已於109年6至7月間公布本中心網站競賽專區/資料下載/試題資料內,並以電子郵件通知選手。 三、另9月17日16:30在臺北南港展覽館2館7樓國際會議廳舉行開幕典禮(15:30至15:50選手報到), 9月21日14:00在同場地舉行閉幕暨頒獎典禮(13:00至13:30選手報到),敬邀貴單位派員觀禮。 四、為配合COVID-19(武漢肺炎)防疫應變措施,陪同人員請自備充足口罩並配戴。 五、競賽期間請惠予參賽選手及指導(帶隊)老師之公(差)假登記。
一、依據宜蘭縣政府109年8月20日府教學字第1090137349號函辦理。 二、此獎學金申請期間自109年9月1日起至109年9月20日止,其申請方式及辦法請詳閱宜蘭縣政府來文影本及附件資料。 三、如有關獎學金相關疑問,可與宜蘭縣凱旋國中林均瑛組長(電話:03-9255600轉405)或教育處學管科林家穎小姐(電話:03-9251000轉2676);使用網路系統問題,請聯絡教網中心方志倫老師(電話:03-9369968轉331)。
一、財團法人行天宮文教發展促進基會,為使優秀人才更能專注於課業,未來能以其所學貢獻社會,特訂定「行天宮資優學生長期培育辦法」,培育對象包括:學業優異及特殊才能者能藉由多元的獎助關懷,讓學生們能更專注於研究與創作。 二、109學年度第一學期受理收件至0/31日截止(郵戳為憑),詳細申請辦法與條件資格,可上網至https://www.ht.org.tw/religion177.htm,查詢相關申請資訊。
一、依據臺中市政府教育局109年8月18日中市教學字第1090070024號函辦理。 二、獎助學金相關資料,已協助刊登於本部「圓夢助學網」(網址:https://helpdreams.moe.edu.tw/),如學生有申請需求,可上網瀏覽。 三、如對獎助學金有任何疑義,請逕洽該臺中市崇倫國中詢問(電話:04-2371-2324轉721)。
一、依據教育部108年12月2日臺教秘(五)字第1080163955號函暨教育部學產基金補助培訓具特殊專長弱勢學生實施要點辦理。 二、有關本案補助期程、對象、申請項目、申請方式及應檢附書面資料等項,說明如下: (一)補助期程: 1、全年度執行之案件,執行期程為110年1月1日至11月30日者,應於109年9月10日至10月9日前提出申請(已獲第1梯次補助之計畫,同案不得申請同年度第2梯次計畫)。 2、上半年度執行之案件,執行期程為110年1月1日至6月30日者,應於109年9月10日至10月9日前提出申請(已獲第1梯次補助之計畫,同案不得申請同年度第2梯次計畫)。 3、欲申辦之學校,請於規定期限內完成線上登錄,並將書面資料備文掛號郵寄至本校辦理審查事宜(收件截止以郵戳為憑,寄至「364苗栗縣大湖鄉大寮村竹高屋68號,國立大湖高級農工職業學校學產基金專案辦公室收,並於信封註明「○○學校申請110年度第1梯次教育部學產基金補助學校培訓具特殊專長弱勢學生計畫○○類-○○○○計畫」)。 (二)培訓具特殊專長弱勢學生之對象:中低收入戶學生、低收入戶學生、其他經學校實地訪視結果家庭經濟陷於困境之身心障礙及原住民學生。 (三)申請項目與限制: 1、每校所提體育類、音樂類、藝術類、舞蹈類之具特殊專長弱勢學生培訓計畫,應遵照本要點第6點第1款規定:「每申請案,以部分補助為原則;特殊專長比賽,依各類比賽項目,每校各類比賽團隊每年以申請一案為限;個人特殊專長培訓,每一經濟弱勢學生,每年以申請一案為限。」又個人特殊專長培訓計畫每案應提報1名培訓學生,同一項目每校以2案為限為原 則。 2、案內「專長項目」請參考附件或說明三網址公告內容。 3、另所提計畫已受其他政府單位補助者,不予補助,請勿提出申請。 (四)申請方式:採線上填報及函送書面資料(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所轄各級學校需經由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核轉紙本資料),請至下列網站登入填報及下載書面申請資料,網址:https://www.thvs.mlc.edu.tw/publish_page/253/。 (五)應檢附書面資料: 1、書面申請格式:申請書、經費概算表、計畫書(含完整授課時程表格式)、專業指導人員名冊、學生名冊、學生專長證明目錄、切結書(以上資料一式2份正本,請依順序排列)。 2、附件佐證資料:專業指導人員學經歷背景及相關證照影本、學生身分證明文件影本(請依名冊排列並標註申請學生)、學生專長證明文件影本(以上資料各1份)。 3、上開資料彙整完成並核章後,請用迴紋針或長尾夾固定,請勿裝訂以利承辦人員彙整資料。 三、本計畫相關未盡事宜,請詳閱本校網站網址:https://www.thvs.mlc.edu.tw/,首頁右方教育部學產基金網頁公告,或洽業務承辦人施博元,電話:037-992216轉711,或E-mail:t504@thvs.mlc.edu.tw。 四、檢附申請書、經費概算表、計畫書、專業指導人員名冊、學生名冊、專長證明目錄、切結書、著作財產權授權使用同意書各1份與專長項目表及教育部學產基金補助培訓具特殊專長弱勢學生實施要點供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