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109學年度新住民及其子女培力與獎助(勵)學金計畫」。

【申請資料敬請於110.3.24(三)前繳交至生輔組】 一、為提供全國清寒及優秀之新住民及其子女適當關懷扶助及獎勵,同時鼓勵新住民積極參加技術士技能檢定取得證照,培養新住民子女特殊優秀才能,增加社會競爭力,特研訂旨揭計畫。 二、(109)學年度計畫異動內容,摘述如下: (一)核發獎項: 1、特殊才能優秀學生獎勵金:增加國際國中科學奧林匹亞競賽、國際數理學科奧林匹亞競賽、國際性(含亞洲地區或亞洲暨太平洋地區)身心障礙者運動賽會、國際技能競賽、國際展能節職業技能競賽及亞洲技能競賽、全國技能競賽及全國身心障礙者技能競賽,共計8獎項。 2、新住民證照獎勵金:增加單一級別證照獎勵金。 (二)核發金額:新住民子女優秀與清寒學生獎(助)學金調整一致,各組別核發金額自3,000元至1萬2,000元不等。 三、有關計畫報名期間預計自110年2月22日(星期一)至同年3月31日(星期三)止,惠請貴校協助轉知並推薦及鼓勵符合本計畫條件之新住民及其子女踴躍報名,並依限於新住民及其子女培力與獎助(勵)學金系統(https://sp.immigration.gov.tw)完成線上申報以及寄送申請表格與相關佐證資料至本署彙辦(100臺北市廣州街15號,移民事務組洪偉玲科員)。 四、另上開系統僅於報名期間開放,為確保新住民權益,請依限於報名期間內至系統辦理線上申報並完成申報資料寄送,以免向隅,如報名期間異動,將另行通知。 (公文)「109學年度新住民及其子女培力與獎助(勵)學金計畫」 (計畫)「109學年度新住民及其子女培力與獎助(勵)學金計畫」 (申請表)「109學年度新住民及其子女培力與獎助(勵)學金計畫」

轉知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技能檢定中心「第51屆全國技能競賽計畫」

第 51 屆全國技能競賽計畫 一、目的:促進我國職業訓練與技職教育發展,鼓勵國人學習技能,提高 國家技術水準,並選拔優秀選手,參加國際技能競賽。 二、依據:職業訓練法、技能競賽實施及獎勵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 三、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勞動部、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 (二)主辦單位: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技能檢定中心 (三)承辦單位: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中彰投分署 (四)協辦單位:教育部、僑光科技大學、中華科技大學 四、競賽職類 (一)青年組: 綜合機械、資訊網路布建、集體創作、機電整合、CAD 機械設計 製圖、CNC 車床、CNC 銑床、商務軟體設計、銲接、建築舖面、 汽車板金、飛機修護、配管與暖氣、電子、網頁技術、電氣裝配、 工業控制、砌磚、粉刷技術與乾牆系統、漆作裝潢、機器人、家具 木工、門窗木工、珠寶金銀細工、花藝、美髮、美容、服裝創作、 西點製作、汽車技術、西餐烹飪、餐飲服務、汽車噴漆、造園景觀、 冷凍空調、資訊與網路技術、平面設計技術、健康照顧、冷作、模 具、外觀模型創作、麵包製作、工業機械修護、3D 數位遊戲藝術、 雲端運算、網路安全、旅館接待、中餐烹飪、國服、板金、鑄造及 應用電子等 52 職類。 (二)青少年組: CAD 機械設計製圖、商務軟體設計、電子、網頁技術、電氣裝配、 工業控制、漆作裝潢、機器人、花藝、美髮、餐飲服務、平面設 計技術及 3D 數位遊戲藝術等 13 職類。 (三)中餐烹飪、國服、板金、鑄造及應用電子等 5 職類非屬國際技能 1 競賽職類,其中應用電子職類自 109 年起繼續辦理 3 年,並於 112 年停止辦理該職類競賽。 (四)綜合機械與工業機械修護職類自 111 年合併為「工業機械」職類。 (五)本屆將針對國內未舉辦之國際技能競賽職類,辦理示範或表演賽, 其職類、技能範圍及競賽方式將另行公告。 (六)依本辦法第 27-1 條規定,需逕行辦理國手選拔時,將另行公告簡 章。 五、報名與簡章 (一)採分區技能競賽及全國技能競賽二階段方式報名,僅由主辦單位 及分區技能競賽承辦單位公告分區技能競賽簡章。 (二)分區技能競賽分為北、中、南 3 區辦理,實際競賽時間、地點、選 手資格、報名及獎勵等事項詳見分區技能競賽簡章: 1.北區:由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桃竹苗分署承辦;轄區包括臺北市、 新北市、桃園市、基隆市、宜蘭縣、花蓮縣、金門縣及連 江縣等 8 縣市。 2.中區:由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中彰投分署承辦;轄區包括新竹縣、 新竹市、苗栗縣、臺中市、彰化縣、南投縣及雲林縣等 7 縣市。 3.南區:由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雲嘉南分署承辦;轄區包括嘉義縣、 嘉義市、臺南市、高雄市、屏東縣、臺東縣及澎湖縣等 7 縣市。 (三) 本屆全國技能競賽日期計畫訂於 閱讀更多

轉知社團法人中華佛教善緣慈善會109學年度清寒學生「誌善」進步獎學金公告。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9年10月26日臺教國署高字第1090129166號函辦理。 二、旨揭獎學金申請日期自109年11月1日至11月15日前,其申請資格及辦法請詳閱以下網址。 三、如對旨揭獎學金有任何疑義,請逕洽該會莊小姐詢問(電話:07-2812505)。   (申請辦法)社團法人中華佛教善緣慈善會109學年度清寒學生「誌善」進步獎學金

轉知財團法人綠產業發展教育基金會獎助宜蘭及桃園地區優秀學生公布修訂「第七屆中等以上學校急難救助暨優秀學生獎學金辦法」公告。

一、本會109.9.16董事會決議辦理。請協助推薦或轉知急需學生個案,就讀大專院校特殊境遇個案(不僅限於低收入戶),除可由學生個人提出申請外,亦可由貴校老師協助提出推薦。本會依募款金額由捐助董事及本會教授依序圈選獎補助名額,每學期6千元,整學年上下學期共1萬2千元,頒獎詳細資訊請詳閱以下網址。 二、為協助獎勵設籍宜蘭縣及桃園地區之優秀學生,未完全符合低收入戶條件學生,但經貴校確認個案奮學向上,可比照本辦法獎學金額度發給,本會不強制規定成績下限,亦可經由貴校老師自行推薦個案,由本會教授群依本會「第七屆宜蘭縣籍中等以上學校急難救助暨優秀學生獎學金辦法」辦理,詳細申請方式可點選以下內容。 (辦法)財團法人綠產業發展教育基金會獎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