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109學年度新住民及其子女培力與獎助(勵)學金計畫」。
【申請資料敬請於110.3.24(三)前繳交至生輔組】 一、為提供全國清寒及優秀之新住民及其子女適當關懷扶助及獎勵,同時鼓勵新住民積極參加技術士技能檢定取得證照,培養新住民子女特殊優秀才能,增加社會競爭力,特研訂旨揭計畫。 二、(109)學年度計畫異動內容,摘述如下: (一)核發獎項: 1、特殊才能優秀學生獎勵金:增加國際國中科學奧林匹亞競賽、國際數理學科奧林匹亞競賽、國際性(含亞洲地區或亞洲暨太平洋地區)身心障礙者運動賽會、國際技能競賽、國際展能節職業技能競賽及亞洲技能競賽、全國技能競賽及全國身心障礙者技能競賽,共計8獎項。 2、新住民證照獎勵金:增加單一級別證照獎勵金。 (二)核發金額:新住民子女優秀與清寒學生獎(助)學金調整一致,各組別核發金額自3,000元至1萬2,000元不等。 三、有關計畫報名期間預計自110年2月22日(星期一)至同年3月31日(星期三)止,惠請貴校協助轉知並推薦及鼓勵符合本計畫條件之新住民及其子女踴躍報名,並依限於新住民及其子女培力與獎助(勵)學金系統(https://sp.immigration.gov.tw)完成線上申報以及寄送申請表格與相關佐證資料至本署彙辦(100臺北市廣州街15號,移民事務組洪偉玲科員)。 四、另上開系統僅於報名期間開放,為確保新住民權益,請依限於報名期間內至系統辦理線上申報並完成申報資料寄送,以免向隅,如報名期間異動,將另行通知。 (公文)「109學年度新住民及其子女培力與獎助(勵)學金計畫」 (計畫)「109學年度新住民及其子女培力與獎助(勵)學金計畫」 (申請表)「109學年度新住民及其子女培力與獎助(勵)學金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