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2弱勢助學申辦期限至3月6日止

一、申請資格及對象:   (一)轉學生於原學校申請107學年度弱勢助學審核通過者。   (二)低收入戶申請免費住宿者。(108年有效日期的低收證明) 二、申請時間:108年2月1日起至3月6日止。(逾期恐無法辦理)          三、辦理流程:   符合資格者:   (一)轉學生:請於3月6日前填寫弱勢助學金申請表-轉學生,簽核完畢後送至生輔組。   (二)低收入戶免費住宿者:請於3月6日前上網填寫弱勢助學金申請表並列印,經導師及住服組簽核                      完畢後連同證明文件一同送至生輔組。 *系統路徑為「校務資訊系統」→「學務資訊」→「輸入程式」→「經費申請」→「弱勢學生助學計畫」* 四、檢附文件:請於3月6日前繳交(逾期恕無法受理)   (一)轉學生:弱勢助學金申請表-轉學生。(表格下載)   (二)低收入戶免費住宿:弱勢助學金申請表及108年有效日之低收入戶證明文件。 五、服務學習:     低收入戶校內免費住宿者則除文薈館每學期需完成116小時,其餘宿舍每學期72小時宿舍服務,如未完成            者,將無法提出下學年度之申請。

107-1寒假期間學生參加校外競賽決賽獲獎獎勵金申請收件至108/2/27止

一、依據樹德科技大學學生專業技藝能競賽獎勵要點第五點規定,申請手續及期限:學生須於得獎當學期提出申請方可認列。檢具下列備查資料向學生事務處生活輔導組提出申請,若於寒暑假期間參賽獲獎者,得於次學期開學日後二週內提出申請。(備查資料請參閱申請書所列) 107學年度第一學期寒假期間(108.1.1~108.1.31)獲獎者,請於108年2月27日(星期三)前送件申請。 二、如已確定獲獎但尚無法取得獎狀或其他正式證明文件時,請先列印官網公告獲獎名單,待取得獎狀後再補繳影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