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安全宣導】別搶一時之快,行車安全值得等一下

交通安全宣導─別搶一時之快,行車安全值得等一下 學務處生輔組 | 行政公告 | 伍進欽 | ext.2156 近期有同學在Dcard反應─「希望樹科大同學能遵守交通」,事實上有些同學騎機車為貪求方便於進入北校區時,未依規定「闖紅燈」及「未兩段左轉」進北校區;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一、第53條第1項: 駕駛人行經有燈光號誌管制之交岔路口闖紅燈者[含紅燈左轉]:罰1800元。 二、第48條第1項第2款:不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未二段式左轉)罰600元。 三、參考資料: (一)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K0040012)。 (二) 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表(https://url.stutst.com/13qv)希望同學能確實遵守交通規則,除保障自身安全外,也可免於因違規受罰致荷包失血了! ~^^~學生事務處生活輔導組─關懷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