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屏東縣政府109學年度第1學期「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及優秀學生獎學金」公告。

一、依據屏東縣政府109年9月29日屏府教學字第10943586500號函辦理。 二、旨揭獎助學金相關資料,業已協助刊登於本部「圓夢助學網」(網址:https://helpdreams.moe.edu.tw/),如學生有申請需求,可提醒學生上網瀏覽。 三、如對旨揭獎助學金有任何疑義,請逕洽該府承辦人李先生詢問(電話:08-7320415轉3614)。 屏東縣政府109學年度第1學期「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及優秀學生獎學金」

轉知社團法人中華佛教善緣慈善會109學年度清寒學生【誌善】進步獎學金相關資料公告。

一、依據社團法人中華佛教善緣慈善會109年10月8日善發10910084022號函辦理。 二、旨揭獎助學金相關資料,業已協助刊登於本部「圓夢助學網」(網址:https://helpdreams.moe.edu.tw/),如學生有申請需求,可提醒學生上網瀏覽。 三、如對旨揭獎助學金有任何疑義,請逕洽該承辦人莊師姐詢問(電話:07-2812505)。 社團法人中華佛教善緣慈善會109學年度清寒學生【誌善】進步獎學金相關資料 社團法人中華佛教善緣慈善會109學年度清寒學生【誌善】進步獎學金相關資料    

轉知臺東縣政府109學年度第1學期「大專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愛心安心就學獎學金」公告。

一、依據本縣大專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愛心-安心就學獎學金 實施要點辦理。 二、申請條件:凡設籍本縣6個月以上,現為國內公私立大專校 院(不含夜間部、進修部、推廣進修班及在職專班),並持有 鄉鎮市公所出具之低或中低收入戶證明(但不含村里長出具 之清寒證明者)之清寒學生,其前學期各科成績符合下列標 準: (一)學業成績平均80分以上,研究所學業成績平均85分以上,且無任何一科不及格。 (二)操行成績(或綜合表現)80分以上。 (三)有體育成績者,其體育成績70分)以上(身心障礙者及奉准免修體育課者不計)。 三、獎助金額: (一)大專院校(五年制專科四、五年級)40名,每名新臺幣5千元。 (二)研究所以上10名,每名新臺幣1萬元。 四、申請表件:請詳閱本要點說明。 五、獎學金審查核定原則:請詳閱本要點說明。 六、申請表件由肄業學校初審及核章後,於旨揭期限內寄送至本 府教育處(950臺東縣臺東市中山路276號),信封註明大專以 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愛心-安心就學獎學金。 七、申請獎學金所送各項書表,不論審查合格與否概不發還。申請經核准者,由本府通知申請人肄業之學校製據請領。 (公文)臺東縣政府109學年度第1學期「大專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愛心安心就學獎學金」 (實施要點)臺東縣政府109學年度第1學期「大專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愛心安心就學獎學金」

轉知台灣康氏宗親會獎學金申請公告。

一、依據台灣康氏宗親會109年10月5日(109)康字第1091005001號函辦理。 二、旨案申請日期自109年10月1日至109年10月31日止,其申請資格及相關資料請逕至總會網站(http://www.kang.org.tw/關於本會/獎學金制)查詢。 三、倘有關本案相關疑義,請洽該會陳曉琪小姐詢問(02-87913391分機131)。 台灣康氏宗親會獎學金申請案公文

轉知桃園市政府教育局辦理109年度希望工程獎助學金實施計畫公告。

一、依據本市109年度希望工程獎助學金實施計畫辦理。 二、申請對象:22歲以下設籍本市滿1年以上,且就讀國內公、私立大專院校或本市高中職之卓越清寒學生,詳細申請資格如旨揭實施計畫。 三、獎助金額:高中職階段每年8萬元、大專階段每年12萬元,並採1次撥款方式。 四、申請辦法: (一)由學校推薦優秀清寒之學生,每校最多以2名為限。 (二)申請日期及地點:即日起至109年10月27日止(以郵戳為憑),請各校承辦人彙整申請人相關資料以掛號寄送本市桃園高中(33052桃園市桃園區成功路三段38號教務處註冊組收,請註明希望工程獎助學金)。 五、本案如有疑問,請逕洽桃園高中承辦人施組長,聯絡電話:03-3946001分機6135。 六、請貴校確實審查申請人品行是否值得推薦。 七、檢送旨揭計畫及相關申請表件各1份。 桃園市109年度希望工程獎助學金實施計畫

轉知新竹市109學年度第1學期高中職以上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公告。

一、依據新竹市政府109年9月25日府教特字第1090147130號函辦理。 二、旨案申請日期自109年10月11日至109年10月31日,其申請資格及辦法請詳閱新竹市政府來函影本及附件。 三、倘有相關問題,請逕洽新竹市政府教育處陳珮瑜小姐詢問(03-5427974)。 新竹市政府「清寒優秀獎學金」-1 新竹市政府「清寒優秀獎學金」-2 新竹市政府「清寒優秀獎學金」-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