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念慈基金會家境清寒或遭逢重大災變者申請訊息
財團法人念慈基金會家境清寒或遭逢重大災變者申請訊息 財團法人念慈基金會辦法及表格念慈基金會辦法 樹德科技大學生輔組郭美真小姐分機2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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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難慰助金 注意事項:若須學校發文寄送,請於截止前7日(例如15日截止,08日前要繳回,不是看對方的截止日)。 序號 急難慰助金申請項目 辦法 申請表 備註 1 教育部學產基金設置急難慰問金 實施要點 申請表 事件發生3個月內 電話:04-23323000轉分機5066、5067 2 樹德科技大學學生急難慰助金 實施要點 (一)意外事故、傷病 (二)家庭變故申請表 (一)師長探視慰助金 教師核銷收據 零用金結報單(二)經由獎助學金委員會議決議後補助,事件發生6個月內,生輔組分機2124 3 財團法人台北行天宮急難救助 辦法 申請表 事件發生6個月內 4 財團法人賑災基金會 辦法 同一事件已請領過不得再申請 5 教育部學產基金低收入戶學生助學金 實施要點 訊息公告 每學期申請1次,本助學金為校外補助,經學校送審後,預計學期末撥付學生指定帳戶。 6 樹德科技大學安定就學助學金 實施要點 申請表 每學期開學後四週內 經由獎助學金委員會決議後補助,本款項用罄無捐款可運用時,即停止受理 7 全聯慶祥慈善基金會急難救助 辦法 申請表 請自行送件 8 台北市失業勞工子女教育補助 辦法 請自行送件 9 勞動部失業勞工子女教育補助 辦法 請自行送件 10 桃園市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 辦法 申請表 請自行送件 閱讀更多
112學年度第2學期學生就學貸款申請公告–第1次公告 申請暨繳回申貸資料: 在校生:113年1月29日至2月23日止 延修生:113年2月19日至2月27日止(請參考生輔組網頁) 歷史查詢:校務資訊:第1次公告1130129,學生郵件第1次公告1130129 就學貸款注意事項: 一、樹德科技大學【校務資訊就學貸款系統】及【臺灣銀行就學貸款系統】已開放申請。 二、申請條件:家庭年所得120萬元至148萬元(依級距分在學期間免息或自負利息) 三、學生填寫臺灣銀行就學貸款資料時,請注意自己就讀學校、學制,例:樹德科技大學、四技、二技、進修部二專、碩士前項學制為【非在職專班】、碩士在職專班為【在職專班】請勿填錯,會影響就學貸款還款日。 四、請先行扣除各項符合補助的金額,就差額部份辦理貸款,經發現有溢貸情事,將由學校統一代償給銀行,不會退費給學生。 五、學生本人申貸校外住宿費貸款,須有房屋租屋契約之事實(不是家長的房屋租賃契約書),依據教育部112年10月26日臺教技(四)字第1122303040號函辦理 六、銀行尚未撥款日前,學生辦理休、退學離校,因無就學事實,須取消就學貸款申請資格。 七、相關辦理流程依據【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生就學貸款辦法暨作業要點】辦理。 八、若有未盡事宜,請至學生事務處生活輔導組網頁【就學貸款申請】公告查詢。 九、學校住址:824高雄市燕巢區橫山路59號,生輔組郭美真小姐收
~因遇不可抗力之因素,學校校務資訊就學貸款系統開放上網填寫申請書將另行公告~ 造成同學您的不便,尚請見諒
【112-2就學貸款】 ~因遇不可抗力之因素,學校校務資訊就學貸款系統開放上網填寫申請書將另行公告~
桃園市政府失業勞工子女助學補助計畫 ※ 受理申請期間: 112 學年度第 1 學期之補助申請時間為 113 年 1 月 22 日至 3 月 25 日(郵寄以郵戳為憑)。 ※ 申請資格: 1、設籍本市達四個月以上之非自願離職失業勞工,且子女現就讀國內私立大專校院(不含五專前三年及研究生) 2、依勞工保險局投保資料,自 91 年 1 月 1 日以後離職之非自願離職失業勞工,至 113 年3 月 25 日止仍未就業,並經核付失業給付者。或勞工於 113 年 3 月 25 日已就業,惟於 111 年 10 月 13 日至 113 年 3 月 24 日內非自願離職並經核付失業給付,且就業期間未超過 3 個月,仍得申請。 3、申請人及配偶 111 年度綜合所得總額在新臺幣 148 萬元以下。 4、未請領老年給付且於 113 年 3 月 25 日止未參加政府機關促進就業性質相關措施或方案。 ※ 申請書可向本市各就業服務中心(台)或公所索取,亦可至本府勞動局網站下載(https://lhrb.tycg.gov.tw/, 路徑:桃園市政府勞動局 > 業務資訊 > 勞資關係服務> 勞工權益基金 > 失業勞工子女助學補助) ※ 其他事項請洽:桃園市政府勞動局-勞資關係科,(03)3322101 轉分機 6802、6803
撥款公告:112學年度第1學期教育部學產基金低收入戶助學金112年12月20日已全數滙款完畢。 申請公告:112學年度第2學期教育部學產基金低收入戶助學金113年02月06日至03月08日。 說明: 一各項急難慰助金辦理階段:1申請、2繳回、3資料彚整、4資格審查、5校外撥款、6會計核銷、7出納組退款。 二依校外單位每學期來文辦理日期,學校將學生申請資料彚報校外單位進行資格審查後,符合資格者經費撥付學校,經會計室核銷作業,由出納組撥款於學生指定帳戶,若申請人自行送件,經費會匯入申請人帳戶,不會匯入學校帳戶。 三撥款日期:依據歷年教育部學產基金低收入戶助學金審查及撥款,預計第1學期12月底,第2學期6月中旬,若遇系統異常狀況或其它不可抗力之因素等,如:因教育部發佈政策而延誤作業、學生低收入戶資格不符須複查,將影響後續學校撥款日期。 四洽詢電話:07-6158000分機2124
112-1就學貸款多貸生活費、住宿費、書籍費已於112年12月1日全數滙款完成 1.每學期若有多貸生活費、住宿費、書籍費,多貸金額待銀行撥款至學校,經會計室核銷後,扣除學生各項欠費後,預計 12 月中旬退費給學生,請視個人需求辦理。 2.查詢滙款金額請洽出納組分機2208、2231、2219 預告:112學年度第2學期就學貸款申請日期 1.在校生113年1月15日至2月20日止。延修生113年2月27日止 2.每學期若有多貸生活費、住宿費、書籍費,多貸金額待銀行撥款至學校,經會計室核銷後,扣除學生各項欠費後,預計5 月中旬退費給學生,請視個人需求辦理。 生輔組郭小姐分機2124(1121204更新)
衛生福利部社會救助及社工司強化社會安全網-社會救助 附件下載 強化社會安全網-急難紓困實施方案(110年12月8日函頒修正).pdf 強化社會安全網-急難紓困實施方案(110年12月8日函頒修正).odt 強化社會安全網-急難紓困實施方案(110年12月8日函頒修正).docx 「強化社會安全網-急難紓困實施方案」作業手冊.pdf 學務處生活輔導組關心您
中華龍舜興慈善協會急難救助辦法 一、該協會以辦理「急難救助、喪葬補助、關懷弱勢心理輔導、災害急難補助、兒童罕見疾病補助、獨居老人居家服 務」為宗旨,如因家庭突遭逢變故致生活陷困、或無力負擔喪葬費用等困難情事,由所屬單位轉介申請。 如有需急難救助個案,請逕洽該會王小組諮詢(聯絡電話:04-24810389;傳真:04-24821935)。 學務處生活輔導組關心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