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學年度第1學期教育部學產基金低收入戶助學金112年12月20日已全數滙款完畢

撥款公告:112學年度第1學期教育部學產基金低收入戶助學金112年12月20日已全數滙款完畢。 申請公告:112學年度第2學期教育部學產基金低收入戶助學金113年02月06日至03月08日。 說明: 一各項急難慰助金辦理階段:1申請、2繳回、3資料彚整、4資格審查、5校外撥款、6會計核銷、7出納組退款。 二依校外單位每學期來文辦理日期,學校將學生申請資料彚報校外單位進行資格審查後,符合資格者經費撥付學校,經會計室核銷作業,由出納組撥款於學生指定帳戶,若申請人自行送件,經費會匯入申請人帳戶,不會匯入學校帳戶。 三撥款日期:依據歷年教育部學產基金低收入戶助學金審查及撥款,預計第1學期12月底,第2學期6月中旬,若遇系統異常狀況或其它不可抗力之因素等,如:因教育部發佈政策而延誤作業、學生低收入戶資格不符須複查,將影響後續學校撥款日期。 四洽詢電話:07-6158000分機2124

112-1就學貸款多貸生活費、住宿費、書籍費12月1日已滙款通知

112-1就學貸款多貸生活費、住宿費、書籍費已於112年12月1日全數滙款完成 1.每學期若有多貸生活費、住宿費、書籍費,多貸金額待銀行撥款至學校,經會計室核銷後,扣除學生各項欠費後,預計 12 月中旬退費給學生,請視個人需求辦理。 2.查詢滙款金額請洽出納組分機2208、2231、2219 預告:112學年度第2學期就學貸款申請日期 1.在校生113年1月15日至2月20日止。延修生113年2月27日止 2.每學期若有多貸生活費、住宿費、書籍費,多貸金額待銀行撥款至學校,經會計室核銷後,扣除學生各項欠費後,預計5 月中旬退費給學生,請視個人需求辦理。 生輔組郭小姐分機2124(1121204更新)

衛生福利部強化社會安全網-社會救助

衛生福利部社會救助及社工司強化社會安全網-社會救助 附件下載 強化社會安全網-急難紓困實施方案(110年12月8日函頒修正).pdf 強化社會安全網-急難紓困實施方案(110年12月8日函頒修正).odt 強化社會安全網-急難紓困實施方案(110年12月8日函頒修正).docx 「強化社會安全網-急難紓困實施方案」作業手冊.pdf 學務處生活輔導組關心您

中華龍舜興慈善協會急難救助辦法

中華龍舜興慈善協會急難救助辦法 一、該協會以辦理「急難救助、喪葬補助、關懷弱勢心理輔導、災害急難補助、兒童罕見疾病補助、獨居老人居家服 務」為宗旨,如因家庭突遭逢變故致生活陷困、或無力負擔喪葬費用等困難情事,由所屬單位轉介申請。 如有需急難救助個案,請逕洽該會王小組諮詢(聯絡電話:04-24810389;傳真:04-24821935)。 學務處生活輔導組關心您

遠雄人壽癌症家庭子女獎助學金

報名辦法 申請時間:即日起至112年8月31日止 補助金額:每名獎助 10,000元 活動專線:台灣癌症基金會02-8787-9907 #230、207 獎助對象: ■ 高中職組65名(含五專1~3年級) ■ 大專院校組55名(含五專4~5年級) 申請資格: ■ 正就讀國內各公私立高中職、大專院校且具正式學籍者。 ■ 父、母或本人罹患癌症目前治療中或完成治療兩年內。 ■ 111學年度學科成績平均分數達70分以上,或體育、美術等特殊表現具優異成績者。

台北市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訊息

台北市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訊息 受理申請期間自 112 年 2 月 1 日起至 112 年 3 月 31 日止(郵寄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申請資格 1.申請人為設籍臺北市之非自願離職失業勞工,且子女就讀國內高中職或大專院校具正式學 籍(不含研究生、公費生、各類在職班、學分班、假日班、輪調建教班學生、空中大學、 空中進修學院、學士後各學系學生及大專校院延畢學生等)。 但申請人與設籍本市之國民結婚,且獲准居留依法在臺灣工作之外國人、大陸地區人民、 香港或澳門居民,不受設籍限制。 2.申請人於 111 年 10 月 1 日至 112 年 3 月 31 日期間非自願離職失業,且提出申請補助 時仍未就業,並符合失業 1 天以上未滿 6 個月〔失業起始日未於此期間者,不予補助〕。 3.申請人及配偶 110 年度綜合所得總額在新臺幣 148 萬元以下。 4.申請人子女未領取政府其他同性質之各類就學補助或學雜費減免優待(例如:已獲教育部高 中職「免學費方案」者,不予補助)。 申請方式 郵寄申請﹕應填寫申請書並備妥應備文件,於受理申請期間內,以掛號方式郵寄至臺北市政 府勞動局勞動教育文化科(地址:11008 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 1 號東北區 5 樓),信封上請註 明「申請臺北市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費用補助」字樣。 線上申請﹕請至臺北市民服務大平臺網址﹕https://bit.ly/32OyLlW 提出申請。 (若申請人失業日為 112 年 3 月 25 至 3 月 31 日且不及備妥相關文件者,得於受理申請期間,先行寄 送申請書向本局提出申請,並於 112 年 4 月 7 日前完成補件。)

111學年度第2學期就學貸款申請公告

就學貸款<申請公告> 111學年度第2學期就學貸款辦理期程 身份 日期 注意事項 在校生 復學生 轉系生 轉學生 對保完成後紙本繳回日期 臨櫃對保 112年2月16日~2月15日止 線上申貸 112年1月5日~2月15日止 申請一:登入臺灣銀行及樹德科技大學,就學貸款系統填寫並列印申請書。 對保二:請先參閱對保[申請流程]後,備妥臺灣銀行及樹德科技大學就學貸款對保申請書、身分證、手續費100元、註冊繳費單到全省臺灣銀行各分行辦理。 繳回三:對保完成後,至學校現場或郵局掛號郵寄1.【樹德科技大學就學貸款申請書】、2.【臺灣銀行就學貸款申請撥款通知書】。 申貸資料繳回五日後,請登入[校務資訊系統]→[學務資訊管理],可查詢就學貸款辦理進度。 延修生 對保完成後紙本繳回日期 臨櫃對保 112年2月20日~2月24日止 線上申貸 112年2月20日~2月28日止 一、教務處教務組-選課: 依據教務處選課時程,欲辦理就學貸款的延修生,請盡早完成選課,以利及時完成就學貸款之申辦,分機2016 二、總務處出納組-結算學費: 於本校上班時間來電告知總務處出納人員核算學費應繳額,經出納人員核算後,學生可至校務資訊系統→總務資訊管理→列印延修選課繳費清單。分機2208 三、學務處生輔組-臺灣銀行對保暨繳回申貸資料: 再次提醒!依據教務處選課時程完成選課並結算學費後,請速至臺灣銀行辦理對保,(若開學當天無法完成選課要等第二階段或補選時,請先行結算學費,完成對保手續),加退選之後若實際學雜費又有增減,則可於三日內(不含假日)至臺灣銀行鳳山分行調整貸款金額。(臺灣銀行:電話07-7416131分機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