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校外獎助學金,除以下資訊外,敬請同學們也可至生輔組網頁https://life.sao.stu.edu.tw/page/7/,皆有及時更新的訊息提供給符合申請的同學】

各縣市政府提供獎助學金

獎助學金 申請期限 說明
基隆市高級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110年9月17日止
統一由生輔組送件,逾期不予受理
申請資格:
凡全家設籍基隆市六個月以上現正肄業於國內公私立高級中學以上學校之學生(包括補校及研究所學生)家境清寒符合「基隆市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申請自治條例」各款之標準且未享有公費待遇亦未領其他獎學金者均可申請。
新北市就讀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生獎學金 線上申請:
112年4月6日至4月26日止
1.申請方式(僅開放網路申請,以其他方式申請者,不予受理)
線上申請:(http://award.ntpc.edu.tw/)或網(http://award.ntpc.edu.tw/)
桃園市高級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等7項 110年10月1日至10月28日止
統一由生輔組送件,逾期不予受理
申請資格:
設籍桃園市6個月以上之大專院校學生,新生不可申請。申請程序:
1.請逕至「桃園市獎學金申請系統」 建立帳戶線上申請。請務必填寫正確資料,申請期限內若有錯誤可自行上網更改,最後繳交給學校之《申請書》(請由系統列印)務必正確。
2.各類附繳文件(文件影本應加註「與正本相符」字樣,並加蓋申請人印章切結)若有繳交者,請於申請系統表單上勾選已交,再列印申請書表。
如有系統填報操作問題,請洽福豐國中林組長E-mail:asblin2@gmail.com
桃園市110年度推行小康計畫仁愛獎助學金 110年3月10日止
統一由生輔組送件,逾期不予受理
獎助對象:設籍桃園市6個月以上,各區公所列冊登記低收入戶之子女就讀國內公私立大專院校(不含研究所)。
*獎懲紀錄請找學務處生輔組陳小姐申請。
新竹市「公私立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獎學金 112年3月31日止
3/6前將申請資料送至生輔組。收件統一由生輔組送件,逾期不予受理
申請資格:
凡設籍新竹市六個月以上,於國內各大專院校在學之清寒優秀學生,且未享受公費及政府其他獎助學金者得提出申請。
新竹市中低收入戶學生助學金 每年4月1日至4月15日止
自行送件,逾期不予受理
申請表
符合下列資格者皆可申請:

1.列冊中低收入戶持有新竹市區公所核發之中低收入戶證明書者。
2.年滿 25 歲(含)以下設籍於新竹市 6 個月以上並持續於國內公私立大專院校在學之中低收入戶學生,重讀、延修或新轉系降讀之學生,不予補助。
新竹市低收入戶學生助學金 第一學期:
10月1日起至10月25日止
第二學期:
3月10日至3月31日止
自行送件,逾期不予受理
申請表

符合下列資格者皆可申請:
1.列冊低收入戶持有新竹市區公所所核發之低收入戶證明書者。
2.年滿 25 歲(含)以下並持續於國內公私立大專院校在學之低收入戶學生;重讀、延修或新轉系降讀之學生,不予補助。
新竹縣高中職以上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112年3月31日止
3/20前將申請資料送至生輔組,統一由生輔組送件,逾期不予受理
申請資格:
設籍新竹縣六個月以上,在國內公私立中等以上學校就讀之家境清寒學生,申請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應合於下列條件之一,且未享有公費或其他獎助學金者:大專院校學生學期成績及操行成績均在八十分以上者。
苗栗縣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112年3月1日至3月30日止
3/20前將申請資料送至生輔組,統一由生輔組送件,逾期不予受理
申請資格:設籍苗栗縣六個月以上,現就讀臺灣地區公私立大專院校(不含空中大專院校、研究所及進修推廣部),家境清寒且未領受公費待遇之優秀學生均得提出申請。
彰化縣政府自強優秀學生獎學金 112年3月1日至3月15日止
統一由生輔組送件,逾期不予受理
申請資格:
凡設籍彰化縣滿六個月以上現為國內公私立學校自強學生(不含教育推廣學分班、實習生、在職進修及學分補助費之學生),符合「彰化縣自強優秀學生獎學金實施要點」第二點各款資格且未領受公費待遇之優秀學生始得提出申請。
臺中市中等以上學校勤學優秀學生獎學金 112年3月20日止
3/6前將申請資料送至生輔組,統一由生輔組送件,逾期不予受理
申請書
申請資格:

設籍臺中市六個月以上現為國內公私立中等以上學校之學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並有書面證明者:
1.持有區公所出具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者。
2.家庭遭遇變故致生活陷於困難,經導師出具證明者。
3.其他家境清寒,經導師出具證明者。
南投縣政府中學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112年3月24日止
3/6前將申請資料送至生輔組,收件統一由生輔組送件,逾期不予受理
申請書
1.設籍南投縣六個月以上,現為國內公私立中等以上學校之學生,符合下列規定而未享有公費及政府其他獎學金,並有書面證明者,得向學校提出申請:
(1)持有公所出具之低收入戶證明者。
(2)家庭遭遇變故致生活陷於困難,經導師出具證明者。
(3)其他家境清寒,經導師出具證明者。
2.本獎學金每學期發給一次,成績標準如下:
學校成績平均在八十分以上,操性成績八十分以上。(本組含二專、三專及五年制專科四年級以上學生;惟不包括空中大學、教育推廣學分班、實習生、在職進修及學分補助費之學生)。
雲林縣111學年度第2學期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獎學金 112年3月30日止
統一由生輔組送件,逾期不予受理
申請資格:
1.凡設籍雲林縣六個月以上中等以上學校學生家境清寒。
2.學業成績平均在八十分以上及體育成績七十分以上(無體育成績者不在此限)。
3.未享有其他公設獎學金及非各級學校夜間部、進修部、推廣進修班、建教班、在職專班、空中大學等學生。
嘉義市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112年3月15日止
統一由生輔組送件,逾期不予受理
申請資格:
設籍嘉義市六個月以上之居民,其子女無論就學本市或外縣市之公私立中等以上學校(不包括補習學校、進修學校、夜間部、推廣進修班、建教班及在職專班),家境確係清寒且各科成績符合下列標準,而未享受其他公費或獎助金補助者均得自一年級下學期起申請獎助。(未成年之申請學生須附繳家長同意書)
高中、高職組及大專組(不含研究所):
1.學業成績總平均在八十分以上。
2.操行成績(德育或綜合表現)八十分以上或未有曠課或記過之紀錄。
*曠課紀錄請自行列印後至教務處核章(路徑:校務系統→學務資訊→學習歷程→課堂學習→缺曠課記錄);獎懲紀錄請找學務處生輔組陳小姐申請
嘉義縣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112年3月31日止
3/20前將申請資料送至生輔組,統一由生輔組送件,逾期不予受理
申請對象:凡設籍嘉義縣之居民,現為國內公私立大專院校、高中職校(不含研究所、進修學士班、夜間部、補習學校、空中大學)及嘉義縣縣立國民中學在學之清寒優秀學生,家境清寒且各科成績符合申請標準,而未享有其他公費補助者。
臺南市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112年9月15日至10月15日止
/20前將申請資料送至生輔組,統一由生輔組送件,逾期不予受理
申請對象:
設籍臺南市六個月以上,就讀國內高級中等以上學校之在學清寒學生(不含研究生、空中大學學生、夜校生、補校生、公費生、在職進修學生、實習生、延畢生、一年級上學期新生)。大學校院學業成績學期平均八十分以上且未受記過處分。
*曠課紀錄請自行列印後至教務處核章(路徑:校務系統→學務資訊→學習歷程→課堂學習→缺曠課記錄);獎懲紀錄請找學務處生輔組陳小姐申請
已領取政府、其他民間機構或學校設立之同額以上獎學金者,不得提出申請,重複領取者,臺南市政府教育局得取消其資格。
高雄市政府教育局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112年3月1日至3月31日止
統一由生輔組送件,逾期不予受理
申請資格:
設籍高雄市六個月以上,就讀國內高級中等以上學校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學生,學業成績學期平均八十分以上且學期內功過相抵未受警告以上懲處者。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請:
1.就讀空中大學、軍警學校、各類進修學分班,或碩、博士 班研究所修業第三年以上。
2.延長修業年限、重修或補修。
*獎懲紀錄請找學務處生輔組陳小姐申請。拒收裝訂、黏貼、雙面及非A4影印資料
屏東縣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學生獎學金 112年3月31日止
3/20前將申請資料送至生輔組,統一由生輔組送件,逾期不予受理
實施要點 申請書    檢核表  學校證明書
清寒獎學金申請條件請參閱實施要點規定。

*申請學生請填妥申請資料檢核表申請書,若申請清寒獎學金但不具有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身分,請加附清寒證明書。
*獎懲紀錄請找學務處生輔組陳小姐申請。
臺東縣政府大專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愛心─安心就學獎學金 112年3月29日止
3/17前將申請資料送至生輔組,統一由生輔組送件,逾期不予受理
申請資格:
凡設籍臺東縣六個月以上,現為國內公私立大專校院(不含夜間部、進修部、推廣進修班及在職專班),並持有鄉鎮市公所出具之低或中低收入戶證明(但不含村里長出具之清寒證明者)之清寒學生,其前學期各科成績符合下列標準:
(一)學業成績平均八十分以上,研究所學業成績平均八十五分以上,且無任何一科不及格。
(二)操行成績(或綜合表現)八十分以上。
(三)有體育成績者,其體育成績七十分以上(身心障礙者及奉准免修體育課者不計)。
花蓮縣政府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112年3月1日至4月15日止
3/17前將申請資料送至生輔組,統一由生輔組送件,逾期不予受理
1.設籍花蓮縣六個月以上。
2.未享有公費待遇或未請領政府機關核發之獎學金。
3.持有低收入戶證明、中低收入戶證明。
4.無懲處紀錄且在校學業成績(或一般學科)平均八十分(甲等)以上。
*懲處紀錄請找學務處生輔組陳小姐申請
宜蘭縣中等以上學校優秀學生獎學金  

()第一次(以第一學期成績申請)每年31日至320日下午五點止。

()第二次(以第二學期成績申請)每年91日至 920日下午五點止。

自行上網申請

以低收入戶及身心障礙身分之學生為優先。
申請資格:
1.設籍宜蘭縣,並在國內大學、獨立院校、專科學校及高中(職)校之學生(不含夜校、補校、研究所、實習生、在職進修、空中大學)。
2.學業平均成績、操行成績需80分以上(如無操行量化成績者,需檢附無申誡(警告)以上懲處之成績證明書正本以資證明)。
*曠課紀錄請自行列印後至教務處核章(路徑:校務系統→學務資訊→學習歷程→課堂學習→缺曠課記錄);獎懲紀錄請找學務處生輔組陳小姐申請

3.高中(職)、五專、大學(含二專、二技、四技)一年級新生於第二學期起始可申請,畢業當學期成績不得申請。
僅開放網路申請(以其他方式申請者,不予受理)
金門縣政府獎學金 第一學期:
10月1日至10月15日止
第二學期:

3月1日至3月15日止
自行寄件,郵戳為憑
申請對象:
在籍學生,並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且須全時進修者(不含在職專班、帶職帶薪或帶薪進修者):
1.學生設籍金門縣連續達三年。
2.父或母(監護人)設籍金門縣連續達十年現仍在籍。
澎湖縣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112年3月15至4月15日止
3/28前將申請資料送至生輔組,統一由生輔組送件,逾期不予受理
申請對象:
設籍澎湖縣並居住六個月以上(戶籍為準)之清寒優秀學生肄業於公私立各級學校並符合下列各款標準及資格者得由學校申請之(一年級上學期新生除外)。
1.大專、研究所成績:操行成績八十分(甲)、學業成績八十分。
2.享有公費、補校、進修部、進修推廣部、空中大學、夜間部及未經政府核准立案學校之學生不得申請。
3.家境確屬清寒者(以列入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及澎湖縣政府專案核准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澎湖縣困苦失依兒少生活扶助及澎湖縣弱勢兒少緊急生活扶助有案者優先)

 

其他單位提供獎助學金(統一由生輔組送件,逾期不予受理

獎助學金 申請期限 說明
109學年度臺中市建大優秀自強學生獎學金 110年9月22日至10月5日止 凡設籍於臺中市滿一年以上,目前就讀於國內公私立大專院校之優秀自強學生
109學年度彰化縣建大優秀自強學生獎學金 110年9月22日至9月23日止 凡設籍於彰化縣滿一年以上,目前就讀於國內公私立大專院校之優秀自強學生
「中技社科技獎學金」之創意獎學金 109年7月1日至8月31日止 國內教育部認可之大學校院,大學三年級(含)以上及碩士班學生 (以個人或組成團隊方式申請)。一律經由各系、所推薦申請,並統一由學校彙整申請者資料函送,不受理個人或團隊直接申請
公益信託卓氏教育基金 109年10月26日止
  • 莊小姐#2140受理培育具特殊專長弱勢學生項目,每校限定3名。
    申請資格:身心障礙學生、原住民學生、中低收入戶家庭學生、低收入戶家庭學生
  • 郭小姐#2124受理弱勢急難紓困助學金項目,每校限定3名。
    申請資格:家境清寒或家庭突遭變故,或重大災害(含因新冠肺炎疫情關係,影響到家庭生計困難)等情形,致無力繼續就學之25歲以下在學者,具正式學制且有學籍證明之大專校院學生,依學生困難實際狀況給予補助。
毛毅先生榮民子女獎助學金 110年9月22日止 申請條件:設籍臺東縣六個月以上,現為國內公私立大專校院肄業之清寒學生,學年學業成績平均七十五分以上,操行成績(或綜合表現)八十分以上。
財團法人陳忠陳葉蕊文教基金會清寒獎學金 112年5月10日止
不受理研究(碩博士)生、夜間進修生、僑生及大四應屆生(無論是否升學)申請。
全戶以1人申請為限。
嘉女獅子會大學清寒獎助學金 112年4月15日止 凡設籍嘉義市六個月以上,就讀於全國各大學院校〈不包含夜間部、補習、宗教學校及研究所〉在學優秀清寒學生。
申請資格:(一)大學應屆畢業生除外,學業成績總平均在七十分以上 (二)操行成績乙等以上(或七十分以上)(三)未曾申領同性質獎助學金者 (四)未領有軍、公、教子女教育補助者。
財團法人嘉新兆福文化基金會112年度嘉新清寒獎學金 112年4月18日止 每學年受理線上申辦一次。
具備低收入資格之學生及身心障礙學生,現就讀國內各公私立大學、獨立學院,不含研究所、夜間進修、空中大學(專)、推廣部、學分班、函授學程…等。
財團法人張榮發基金會110學年度一般大院校清寒助學金 110年9月13日至10月8日止 申請資格:本國籍學生,不含夜間部、建教生、實習生、研究生、特教生、在職專班生。
申請名額:每校五名。
成績標準:前學期學業平均成績75分以上。
*曠課紀錄請自行列印後至教務處核章(路徑:校務系統→學務資訊→學習歷程→課堂學習→缺曠課記錄);獎懲紀錄請找學務處生輔組陳小姐申請
財團法人台北市山西文教基金會110學年度助學金 111年3月1日至3月31日止 凡在台、澎、金馬地區經政府立案高中(職)以上學校肄業,具有正式學籍之山西籍學生(包括經政府立案具有同等正式學籍之補習學校學生與大專院校夜間部具有學籍之正式生。但不包括在職研究生、補習班學生與大專院校夜間部無學籍之選讀生。)且未享有公費待遇者,得依本辦法申請助學金。
財團法人行天宮文教發展促進基金會助學金 111年3月10日止 助學對象:
國內經政府立案之大專學校在學學生,因下列情形致就學困難者。惟年滿25歲(含)以上者、研究所以上學生、延修學生、軍警校學生、推廣教育學生、空中大學學生或在職進修學生皆列入本辦法之助學對象。
1.因父、母親或主要經濟負擔者死亡、罹患重大傷病、失蹤、服刑、身障等情形或家庭遭遇重大災難者。
2.單親、隔代教養、特殊境遇或扶養人口眾多等長期貧困家庭。
110年「優秀工程學生獎學金」、「沈怡獎學金」 111年3月20日止 優秀工程學生申請條件:
1、具有領導才能並有具體優良事蹟之大專校院工程科系學生,且為最後壹學年就讀之在學學生(不含研究生)。
2、在學期間之學業總平均在七十五分以上,操行成績均為甲等。

沈怡獎學金申請條件:
1. 大學校院工程相關系所之優秀學生;水利、土木、城鄉建築等系所學生優先考慮。
2. 目前於大學校院就讀之在學學生。
3. 前一學年學業成績總平均及操行成績皆在八十分以上者。
4. 具備家境清寒證明;以區鄉鎮公所核發之證明為優先。
內政部111學年度新住民及其子女培力與獎助(勵)學金 (一) 系統報名期間:112 年 2 月 20 日至 112 年 3 月 20 日(3/6前至生輔組完成系統相關報名流程)
(二) 紙本申請資料收件截止日:112 年 3 月 27 日(3/13前將申請資料送至生輔組,統一由生輔組送件,逾期不予受理)
申請類別及條件:
(一)優秀學生獎學金:1、大專院校組:就讀於國內公私立大專院校之非公費生,111學年度上學期在學成績總平均85分以上且無重大違規紀錄。2、碩博生組:就讀於國內公私立大學之非公費生,111學年度上學期在學成績總平均80分以上且無重大違規紀錄。
(二)清寒助學金:1、大專院校組:就讀於國內公私立大專院校之非公費生,111學年度上學期在學成績總平均70分以上且無重大違規紀錄。2、碩博生組:就讀於國內公私立大學之非公費生,111學年度上學期在學成績總平均70分以上且無重大違規紀錄。
*獎懲紀錄請找學務處生輔組陳小姐申請。
*以上各推薦一名,請先繳申請表初稿(學生簽章即可)到生輔組,待產出有流水編號之申請表後再請獲推薦同學取回進行簽章程序,3月2日前請將完成簽章的申請表送回生輔組。
109年(108學年度)外交獎學金 109年2月13日止 申請資格:
1.各大學院校有志從事外交工作之在學學生,且須修讀外交、國際公法、國際私法、國際關係、國際政治、國際經貿、區域研究、兩岸關係、比較政府、比較政治及外文等相關課程5門以上,另如選修與全球化有關之課程,可抵充上開規定修讀之相關課程,惟至多2 門。
2.上述科目修業成績平均須達80分以上,且學業總平均成績及操行成績均在80分以上,體育成績75分以上( 無修者免計),未有任一門課程不及格,且未受記過以上之處分者。
3.符合以上條件且具參與國際會議、擔任本部或非政府組織(NGO)志工、青年大使(或外交實習生)之經驗者為優先。

其他單位提供獎助學金(自行申請

獎助學金 申請期限 說明
財團法人周凱劇場基金會劇場藝術獎學金 每年10月1日到10月31日止
自行寄件,郵戳為憑
申請資格:
(一) 本國國民且目前就讀全國公私立大學院校劇場藝術相關學系,全年學業成績80分以上。
(二) 年度劇場藝術實踐表現優異。
(三) 本年度未領取其他獎助學金者。
財團法人鴻海教育基金會「鴻海獎學鯨」 110年8月1日到10月11日止
自行寄件,郵戳為憑
慈恩防癌110年度獎助學金 110年10月20日止
自行寄件,郵戳為憑
獎助對象:就讀或設籍高雄、台南、屏東、台東等地區之大專院校在學學生
申請資格:直系一等尊親或扶養人罹癌治療中或因癌症去世,且家境清寒者。
109年王惕吾先生新聞獎學金 109年9月16日到10月15日止
自行寄件,郵戳為憑
申請資格(不包括進修推廣部學分班、研究所在職進修班同學):
1. 大學部:國內各大學三年級(含)以上之日夜間部在校生,前一學年上、下學期平均學業成績皆達七十八分以上,且無任何一科不及格者。
2. 研究所:國內各研究所二年級(含)以上碩士班及二年級(含)以上博士班在校學生,前一學年上、下學期皆具修課成績,平均學業成績皆達七十八分以上,且無任何一科不及格者。
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111年單親培力計畫 111年2月24日至3月25日止
自行寄件,郵戳為憑
補助獨自撫養18歲以下子女的單親父母就讀大專校院及高中(職)學費、學雜費與學分費,及於修業年限內因上課無法照顧小學階段以下子女或 18歲以下身心障礙子女臨時托育費,鼓勵其取得學位。
109年度建大大專新生清寒獎助學金 109年10月5日止
自行寄件,郵戳為憑
申請資格:
(一)戶籍設於彰化縣境內滿一年以上家境清寒者。
(二)當年度彰化縣公私立高中職日間部應屆畢業生或資優生提前畢業者。
(三)當年度公私立大學日間部新錄取之自費生並已註冊入學。
(四)符合以上資格者而未享有公費生。
財團法人林熊徵學田基金會獎學金 9月1日9:00至9月30日17:00止
開放網路輸入申請資料
自行寄件,郵戳為憑
申請資格:
1.具中華民國國籍且就讀全國公私立大學(學院)二年級(含)以上之日間部學生。
2.前一年度上、下學期學年學業成績總平均分數在八十五分以上者。
請於網路開放申請期限內至財團法人林熊徵學田基金會獎學金網站輸入申請資料:
http://scholarship.azurewebsites.net/#/,再列印檢核表及保薦書並檢具相關證明文件,一同掛號郵寄申請(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接受,謝絕學校集體送件),現場恕不收件。
*保薦書及相關證明文件請於110年9月16日前送學校統一申請用印,送件前請確認照片已黏貼並簽名、蓋章,資料不完整及逾期送件者恕不受理。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心臟病兒童基金會「心臟病童獎勵學金」 110年9月1日到9月30日止
自行郵寄,郵戳為憑
申請資格:
曾於財團法人中華民國心臟病兒童基金會合約醫院作過心臟外科手術或心臟導管手術治療者。
慈光山人文獎-112年度大專學生獎助學金 112年9月1日到9月30日止
自行郵寄,郵戳為憑
申請資格:
凡國內外公私立大專院校及研究所肄業學生(不含大一新生、在職專班、進修部學生),上學年學業成績平均八十分以上、操行八十分以上或無違規記過紀錄,依規定提出一篇文章者。
清寒學生需檢具低收入戶證明,學業成績得降低五分。
110年華嚴蓮社趙氏慈孝大專學生佛學獎學金 110年8月15日到10月15日止
自行郵寄,郵戳為憑
申請資格:
凡國內外公私立大專院校及研究所(含佛學高級部、佛學研究所。大學須二年級以上,五專須四年級以上)在學學生,一O八學年度學業成績平均八十二分以上,操行成績平均八十分以上者。(不含選修生、空中大學、社區大學學生)
財團法人臺灣兒童暨家庭扶助基金會112學年度第一學期「韌世代」獎助學金 112年9月24日止
自行郵寄,郵戳為憑
若有疑問,請依申請人戶籍所在地電洽各家扶中心
財團法人高雄市古嚴普濟會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112年9月1日到9月20日止
自行郵寄,郵戳為憑
申請資格:以設籍在高雄市在學學生優先申請。
「群園助學金」群園事業機構助學計畫 112年8月1日到9月30日止
自行郵寄,郵戳為憑
申請資格:具中華民國身份且就讀經教育部認可之各公私立大學院校在學優秀清寒學生,家境清寒或有其他重大事故之事實,以致就學困難之學生。(擁有以下身份者,不在此計畫補助範圍。低收入戶滿30歲以上、研究所、延修、軍警、推度教育、空中大學、夜間部、進修部)
財團法人羅慧夫顱顏基金會112年得福獎助學金 112年8月14日到9月15日止
自行郵寄,郵戳為憑
申請者須具備中華民國國籍,且目前就讀台灣或離島之學校
財團法人唐榮文教公益基金會獎學金 109年8月1日到9月15日止
自行郵寄,郵戳為憑
申請對象:
(一).就讀高雄市大專院校清寒之本國籍 在學學生(不含碩、博士)
(二).現職員工及子女就讀大專院校之在學學生(不含碩、博士)
財團法人慈暉文教基金會「大學以上優秀清寒學生獎學金」 110年9月15日止
自行郵寄,郵戳為憑
申請資格:國內公私立大學以上院校在學學生,設籍台北市或新北市滿一年以上,前一學年上下學期在校學業成績平均80分以上且操行優良,家庭持有前一年度市政府列冊之中低收入戶或低收入戶證明。
祥和慈善基金會清寒學生獎助學金 109年7月15日到8月15日止
自行郵寄,郵戳為憑
申請資格:
設籍高雄市六個月以上全職之博士班、碩士班及大學部在學學生,學業成績自然組逹到75分以上,社會組逹到83分以上,限中低收戶之學子
高雄市岡山福德慈善會清寒德育獎學金 109年7月10日到8月10日止
自行寄件,郵戳為憑
申請對象:
濟助戶子女及清寒在學學生
108年台北市中正獎學金 108年7月1日到8月2日止
自行寄件,郵戳為憑
申請資格:
(一)設籍於台北市之中國國民黨黨員、黨員二親等直系血親親屬,認同本黨創黨理念與價值,在校未領取公費補助
(二)獎助大專院校(包括博士、碩士、大學、五專四、五年級、二技、進學班)及高中、職(包括五專二、三年級)優秀在校學生,107學年度操行成績甲等或80分以上者;學業成績達85分(含)以上或等第積分 (GPA)平均達3.76(含)以上者
夢想之家112摩根投信深耕計畫大專學生獎助學金 112年3月31日止
申請資格:
1.有戶籍登記之中華民國國民且就讀國內大專校院(不含五專前四年)日間部、進修學士班、碩士班具有學籍,於修業年限內之大二以上學生(不包括延修生、空中大學、在職專班、學分班之學生)
2.就讀資訊科技、金融相關科系或商管、管理學院者
3.家庭經濟狀況或特殊狀況(符合簡章所訂條件其中之一者,並須附上相關證明)
財團法人臺灣癌症基金會癌症家庭子女獎助學金 109年6月30日止
自行郵寄,郵戳為憑
獎助資格:
1、正就讀大學(含大專四、五年級),須為正式學制並具有學籍證明
2、父、母或本人罹患癌症且目前治療中或完成治療2年內。(目前治療中定義為:手術、化療、放射線治療、標靶藥物、免疫治療等……)
3、108學年度第一學期學科成績平均分數達75分以上,或具有特殊表現(如體育、美術等優異成績)
109學年度上學期連江縣清寒優秀學子培育計畫 109年6月30日止
自行寄件,郵戳為憑
申請資格:凡設籍連江縣或經連江縣政府推薦之全國大專院校以上學生,符合簡章要求資格者,可申請本獎助學金
中華開發文教基金會112年「薪傳100 × 課輔100」獎助學金 112年5月31日止
自行寄件,郵戳為憑
獎助對象:具中華民國身份且經教育部認可之各公私立大學院校在學優秀清寒學生。
電網人才發展聯盟獎學金 109年9月22日到10月30日止
自行寄件,郵戳為憑

 

全國農業金庫112年度獎學金 112年5月10日止
自行寄件,郵戳為憑
國內公私立大學或技術學院農、林、漁、牧、生物、自然資源、生物科技等相關系所學生
社團法人中華民國善愛協會-第34期古秉家先生清寒獎助學金 109年4月6日到5月18日止
自行寄件,郵戳為憑

申請資格(以下三個條件須同時具備):
(一)本國國民,且目前就讀全國公私立大學院校(含大學、學院、科大、技術學院)日間部學生(不含五專生、公費生、研究生、在職生及推廣進修學士班學生)。學業成績(智育)85以上,且操行品德優良(甲等或80分以上或獎勵記錄優異)者。
()領有全戶列冊低收入戶證明書、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條例文件等。另,如無前開證明,其父母或監護人因遭受重大變故(重大傷病、天災……等),導致生活困難,得檢具相關證明文件申請(證明文件可為:重大傷病卡、身心障礙證明正反面、大型醫院診斷證明書、公家單位證明文件等)。(重要備註:鎮里長清寒證明中低收入戶證明不予受理)
()未領取政府各類學雜費減免優待補助及軍公教子女教育補助費者。(*領有身心障礙、低收入戶、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條例、原住民身份、學產基金、大專弱勢助學金等補助者,不受此限)。

台達荷蘭環境獎學金 109年4月30日止
自行寄件,郵戳為憑
對赴荷蘭學習與環境及永續能源等相關領域,如:教育、工程、管理、設計、法經與政策等研究,具有國內大學學歷,並對環境議題充滿熱誠者,均可申請。(※今年獎助對象均為碩士生)
財團法人山本文化教育基金會獎學金 110年4月30日止
自行寄件,郵戳為憑
申請資格:
1.申請人家長或監護人須在台南市設籍居住三年以上者。
2.就讀公私立大學(學院)第一學年上學期之學業及操行成績各75 分以上,體育成績70 分以上者,但因身體情況無法取得體育成績者,不在此限。
3. 家境清寒經村里長出具證明,經調查屬實者。
但已接受各級政府或其他團體等獎學金之發放及享有公費或類似公費之補助者,不得申請。
財團法人屏山文教基金會 109年4月21日止
自行寄件,郵戳為憑
申請條件:
1.具中華民國之國籍(學生殘障手冊為憑)。
2.在校學業成績平均75分以上,且操行成績甲等以上者。
3.108年放寬條件,直系父母有身障手冊亦可申請補助。
財團法人白曉燕文教基金會警察子女獎助學金 112年3月15日到4月20日止
自行寄件,郵戳為憑
獎勵對象:警政署所屬警察機關編制內現職員工之子女。
獎助對象:因公殉職、死亡、殘廢或受重傷之原警政署所屬警察機關編制內員工子女。(病故不予受理
高雄市左營啟明堂樂善會112年大專在學學生獎助學金 112年3月1日到3月31日止
自行寄件,郵戳為憑
獎助對象:
1.
設籍於高雄市左營區之大專院校學生,具正式學籍,且未享公費者。
2.各公、私立大學、二技、四技、二專、五專四至五年級學生(不含:夜間部、進修學士、推廣教育在專班、研究所學生)。
王禎和青年文學獎助學金 112年2月20日到4月10日止
自行寄件,郵戳為憑
申請資格:
1.大專組:設籍花蓮或在就讀大學文學科 、系、所的在學生,或設籍花蓮或在就讀大學有文創作的在學生。
2.如係清寒學生, 請檢附證明,將優予考量。清寒學生係指家境清寒者或家庭突遭變故,如父母親或負擔家計者因病重、或家庭遭受重大災害等情形,致無力繼續就學者。
112年度「嘉義市千盞燈-照亮眾學生」助學金 112年3月1日到4月1日止
自行寄件,郵戳為憑
申請資格請自行詳閱申請須知
高雄市港都扶輪社111學年度下學期資優獎學金 112年2月20日到3月25日止
自行寄件,郵戳為憑
申請文件請直接以電子郵件寄至高雄港都扶輪社申請,另需提供一份書面申請文件資料逕寄高雄港都扶輪社
財團法人文殊文教基金會優秀清寒學生獎助金 111年3月1日到3月31日止
自行寄件,郵戳為憑
申請資格:
1.本學期尚未領取其他獎學金者(須由學校蓋章證明)。
2.未享受公費待遇者。
3.家境清寒者(孤兒或單親家庭或持有政府低收入戶證明者)。
4.上學期「學業」成績七十五分以上,「操行」成績八十分以上。
高雄市模範父親協會一0九學年度獎學金 110年3月31日止
自行寄件,郵戳為憑
凡在高雄市行政轄區內設有戶籍半年以上,現在就讀公私立日間之大專學生適合於下列條件者均得申請。
1.學業成績平均八十分以上者。
2.操行成績列為甲等以上者。
3.失怙(父歿)清寒學生。
4.公費生及夜間部、假日班、進修班學生恕不予受理申請。
5.以(a)區公所低收入戶証明 (b)社會局核發特殊境遇家庭扶助等 (c)學校清寒証明 (d)里辦公處清寒証明,做為優先順序對象。
財團法人昌益文教基金會助學獎學金 112年3月1日到3月31日止
自行寄件,郵戳為憑
申請資格:
中華民國國民,凡家境清寒者,領有縣市政府單位核發之低收入戶證明(非鄰里長開立之清寒證明且該低收入戶證明之低收入戶成員欄內,列印該名學生之姓名),且設籍於新竹縣市,目前就讀全國公私立大學院校(含大學、學院、科大、技術學院)日間部(不含公費生、研究生、在職生及進修部學生)學生,前一學期學科平均成績及操性成績在75分以上者,均可申請。
財團法人儒鴻教育基金會112年度 「儒鴻教育獎助學金」 112年3月1日到3月31日止
線上申請
申請資格等條件請自行參閱基金會官網
財團法人癌症希望基金會「癌友家庭大專子女獎助學金」 110年3月1日到3月31日止
自行寄件,郵戳為憑
申請資格:
1.父或母罹癌,且在積極治療中。(積極治療中認定:手術、化療、放射線治療、標靶、免疫藥物治療…等)
2.就讀日間部大專院校或二技/專之25歲以下在學子女,具正式學制且有學籍證明者。(不含進修學院、夜間部等)
3.108學年度上學期成績總平均達60分以上。
財團法人得力教育基金會清寒獎助學金 112年9月1日到9月30日止
自行寄件,郵戳為憑
申請資格:
本國籍各院校大學部或獨立學院之學生(不含五專、夜間部、推廣教育部、進修部及空中大學),未享有公費待遇,或享有其他類似之特殊境遇性質之獎學金,且確具家境清寒或家庭突遭變故之事實者。
財團法人台北市博愛福利基金會獎助學金 111年3月1日到3月31日止
自行寄件,郵戳為憑
申請資格:
1.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證明)或鄉鎮(區)公所核定低收入戶(里長證明恕不受理)之在學學生。
2.在學資格認定:在標準修業年限內,具有國內政府立案之大專院校或研究所在學學籍及中華民國國籍者;休學、延畢生不可申請。
財團法人行天宮文教發展促進基金會資優學生長期培育 112年9月30日止
統一郵寄,郵戳為憑
應具中華民國國籍之國民,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一、學業優異組:
國內經政府立案之公私立大學校(院)大二(含)以上及碩、博士班在學學生,學業成績優異,或論文水準優異者。
(一)大學部:大學學業成績每學期均達八十分以上,且成績達該系前10%以內,操行甲等或八十分以上之在學學生。
(二)碩士、博士生:學業成績及論文水準優異之在學學生。
財團法人電腦技能基金會獎學金 108年12月16日至109年2月24日止
自行寄件,郵戳為憑
申請資格:
凡就讀國內公私立大專校院、高中職之應屆畢業生(民國109年畢業者),並符合以下條件者皆可申請。
一、107學年度上下期的智育成績(學期總成績)均須達70分以上。
二、在校期間持有各獎學金項之認證或鑑定合格書,且於104年1月1日至109年1月31日間取得。
三、申請TQC項目者,一般證照:成績需達80分以上;輸入類:中文輸入、英文輸入、日文輸入及數字輸入皆須達專業級以上才可申請 。
四、 申請者學業成績有一科不及格及大專日夜間部選讀、旁聽和公私立機關委託職校代招之學員不得申請。
財團法人台北市台灣許姓宗祠許姓宗親子女獎學(勵)金 112年2月24日止
自行寄件,郵戳為憑
申請資格:
凡現就讀國內公私立大學校之日間部許姓學生,學業成績及操行成績平均達82分(甲等)以上者。
雷震公益信託獎學金 109年2月14日止
自行寄件,郵戳為憑
申請資格:
凡經教育部立案之國內外大學或獨立學院大學部及研究所(含碩博士班)
學生及2018年以後(含)取得學位之博士、碩士均可申請。
財團法人嘉義西區扶輪社教育事務基金會第15屆獎學金 109年1月15日止
自行寄件,郵戳為憑
申請對象:
凡設籍於嘉義縣、嘉義市就讀國內各大學院校「大學部在學學生」。
財團法人川康渝文教基金會獎學金 109年1月3日止
自行寄件,郵戳為憑
申請資格:
1.四川省、西康省、重慶市設戶籍在台之同鄉者,(限台灣學生,不含陸生)。
2.公私立各大專院校或專科學校之肄業生(不含博士班、師範大學及師範學院五年制專科學校前三年之學生)。
3.操行及學業成績均須80分以上。如家境清寒或全家有三人以上在學者,學業成績在70分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