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資格及對象:
(一)轉學生於原學校申請107學年度弱勢助學審核通過者。
(二)低收入戶申請免費住宿者。(108年有效日期的低收證明)
二、申請時間:108年2月1日起至3月6日止。(逾期恐無法辦理)
三、辦理流程:
符合資格者:
(一)轉學生:請於3月6日前填寫弱勢助學金申請表-轉學生,簽核完畢後送至生輔組。
(二)低收入戶免費住宿者:請於3月6日前上網填寫弱勢助學金申請表並列印,經導師及住服組簽核
完畢後連同證明文件一同送至生輔組。
*系統路徑為「校務資訊系統」→「學務資訊」→「輸入程式」→「經費申請」→「弱勢學生助學計畫」*
四、檢附文件:請於3月6日前繳交(逾期恕無法受理)
(一)轉學生:弱勢助學金申請表-轉學生。(表格下載)
(二)低收入戶免費住宿:弱勢助學金申請表及108年有效日之低收入戶證明文件。
五、服務學習:
低收入戶校內免費住宿者則除文薈館每學期需完成116小時,其餘宿舍每學期72小時宿舍服務,如未完成
者,將無法提出下學年度之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