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新竹縣政府109年9月2日府教學字第1093717428號函辦理。
二、旨案申請日期自即日起至109年9月30日止,其申請資格及辦法請詳閱新竹縣政府公文影本及附件。
三、倘有關本案獎學金相關問題,請逕向新竹縣政府教育處學務管理科簡淑玲小姐(電話:03-5518101分機2886)詢問。

1新竹縣109學年度第1學期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2新竹縣109學年度第1學期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