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臺南市政府教育局109年8月31日南市教安(一)字第1091065539號函辦理。
二、旨案申請日期自109年9月15日起至109年10月15日止,其申請資格及辦法請詳閱臺南市政府教育局公文影本及附件。
三、倘有關本案獎學金相關疑問,請逕向臺南市政府教育局學輔校安科賴又誠先生(電話:(06)2991111轉7753)詢問。

1臺南市109學年度第1學期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2臺南市109學年度第1學期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3臺南市109學年度第1學期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