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9年9月4日臺教國署高字第1090105084號函辦理。
二、旨案申請日期自即日起至109年9月26日止,其申請資格及辦法請詳閱來文公文影本及附件。
三、如對旨揭獎助學金有任何疑義,請逕洽該基金會薛小姐詢問(電話:02-25078006轉122)。

1財團法人陽光社會福利基金會陽光獎助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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