撥款公告:112學年度第1學期教育部學產基金低收入戶助學金112年12月20日已全數滙款完畢。

申請公告:112學年度第2學期教育部學產基金低收入戶助學金113年02月06日至03月08日。

說明:

一各項急難慰助金辦理階段:1申請、2繳回、3資料彚整、4資格審查、5校外撥款、6會計核銷、7出納組退款。

二依校外單位每學期來文辦理日期,學校將學生申請資料彚報校外單位進行資格審查後,符合資格者經費撥付學校,經會計室核銷作業,由出納組撥款於學生指定帳戶,若申請人自行送件,經費會匯入申請人帳戶,不會匯入學校帳戶。

三撥款日期:依據歷年教育部學產基金低收入戶助學金審查及撥款,預計第1學期12月底,第2學期6月中旬,若遇系統異常狀況或其它不可抗力之因素等,如:因教育部發佈政策而延誤作業、學生低收入戶資格不符須複查,將影響後續學校撥款日期。

四洽詢電話:07-6158000分機2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