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2學生參加校外競賽決賽獲獎獎勵金申請至108/6/19止

一、依據樹德科技大學學生專業技藝能競賽獎勵要點第五點規定,申請手續及期限:學生須於得獎當學期提出申請方可認列。檢具下列備查資料向學生事務處生活輔導組提出申請,若於寒暑假期間參賽獲獎者,得於次學期開學日後二週內提出申請。(備查資料請參閱申請書所列) 二、本學期收件至108年6月19日(星期三)17:00截止。108年2月1日~108年6月19日(含)期間競賽獲獎資料(以官網公告獲獎名單日期為準),請務必於本學期收件截止日前提出申請,如未能於收件截止日前,完整備齊所需文件繳交者,視同逾期,將無法受理獎勵金申請。 三、如屆收件截止日已確定獲獎但尚無法取得獎狀或其他正式證明文件時,請先列印官網公告獲獎名單,待取得獎狀後再補繳影本。 四、如有本學期暑假期間(108.6.17~108.7.31)獲獎者,請於108學年度第1學期開學二週內(108年9月20日前)送件申請。

【轉知】2019年「中技社AI創意競賽」

1.競賽主題:具AI創意實體作品,分為3個競賽主題。 (1)AI與藝術(繪畫、文學、音樂、書法及建築領域) (2)AI與創新服務(服務型機器人、移動載具-自駕車與無人機之核心技術) (3)AI與教育(智慧型學習工具、自動知識診斷與教學、虛擬教師..等) 2.名額及獎額:各主題前3名及佳作3名,共18名。 (1)第一名:新台幣肆拾萬元及獎狀每人乙紙。 (2)第二名:新台幣參拾萬元及獎狀每人乙紙。 (3)第三名:新台幣貳拾萬元及獎狀每人乙紙。 (4)佳作:新台幣伍萬元及獎狀每人乙紙。 3.申請資格及對象: (1)國內教育部認可之大學校院教授帶領在校學生(含一般大學部學生、碩博士生),以團隊方式申請。 (2)參賽團隊限擇一主題報名,參賽團隊至少3人,至多7人(教授2人、學生5人為限)組隊參加,可跨校跨系,每人(含教授及學生)限報名乙隊。 4.申請期間:2019年5月10日起至2019年8月20日止。(書面資料送達期限,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  活動詳細內容,請參閱申請須知及申請書。

【轉知】國立大湖高級農工職業學校承辦108年度第2次教育部學產基金補助學校培訓具特殊專長弱勢學生計畫案

一、有關補助期程、對象、申請項目、申請方式及應檢附書面資料等項,說明如下: (一)補助期程: 1、下半年度執行之案件,執行期程為108年7月1日至11月 30日者,應於108年3月10日至4月10日前提出申請。 2、欲申辦之學校,請於規定期限內完成線上登錄,並將書面資料備文掛號郵寄至國立大湖高級農工職業學校辦理審查事宜(收件截止日以郵戳為憑)。地址:364苗栗縣大湖鄉大寮村竹高屋68號,國立大湖高級農工職業學校學產基金收, 並於信封註明「○○學校申請108年度第2梯次教育部學產基金補助學校培訓具特殊專長弱勢學生計畫○○ 類-○○○○計畫」。   (二)培訓具特殊專長之對象:中低收入戶學生、低收入戶學 生、其他經學校實地訪視結果家庭經濟陷於困境之身心障礙及原住民學生。 (三)申請項目與限制:每校所提體育類、音樂類、藝術類、 舞蹈類之培訓計畫,應遵照本要點第6點第1款規定:「 每申請案,以部分補助為原則;特殊專長比賽,依各類 比賽項目,每校各類比賽團隊每年以申請一案為限;個 人特殊專長培訓,每案為一名學生為原則,每一經濟弱勢學生,每年以申請一案為限 。」專長項目請參考網址公告。另所提計畫已受其他政府單位補助者,不予補助,請勿提出申請。  (四)申請方式:採線上填報及函送書面資料,請至下列網站登入填報及下載書面申請資料,網址:https://www.th vs.mlc.edu.tw/school/501/eduplan/index.html。 (五)應檢附書面資料: 1、書面申請格式:申請書、經費概算表、計畫書(含完整授課時程表格式)、專業指導人員名冊、學生名冊、 學生專長證明目錄、切結書(一式3份正本,請依順序排列)。  2、附件佐證資料:專業指導人員學經歷背景及相關證照影本、學生身分證明文件影本(請依名冊排列並標註申請學生)、學生專長證明文件影本(以上資料各1 份)。 3、所有資料整理核章後,請用迴紋針或長尾夾固定,請勿裝訂以利承辦人員彙整資料。 二、為透過本計畫傳達對弱勢教育關懷之具體作法,發揮學產基金扶弱助學之宗旨意涵,及突顯各受補助學校之發展特色,請受補助學校分享製作計畫執行過程紀實,每案以 自製3至5分鐘之短片為原則,於結案時繳交(含光碟、授 權使用同意書正本),並授權教育部不限地域、次數、時間 ,將作品之全部或部分以紙本或電子檔等形式典藏、重製 、散布、改作、公開傳輸、公開展示及公開發行及無償利用,製作優良者將視情況辦理獎勵事宜,相關甄選計畫另行公告。  三、本計畫相關未盡事宜,請詳閱國立大湖高級農工職業學校網站:https://www.thvs.mlc.edu.tw/,首頁右方教育部學產基金網頁公告,或洽業務承辦人施博元,電話:037-992216轉711,或E-mail:t504@thvs.mlc.edu.tw。

107-2弱勢助學申辦期限至3月6日止

一、申請資格及對象:   (一)轉學生於原學校申請107學年度弱勢助學審核通過者。   (二)低收入戶申請免費住宿者。(108年有效日期的低收證明) 二、申請時間:108年2月1日起至3月6日止。(逾期恐無法辦理)          三、辦理流程:   符合資格者:   (一)轉學生:請於3月6日前填寫弱勢助學金申請表-轉學生,簽核完畢後送至生輔組。   (二)低收入戶免費住宿者:請於3月6日前上網填寫弱勢助學金申請表並列印,經導師及住服組簽核                      完畢後連同證明文件一同送至生輔組。 *系統路徑為「校務資訊系統」→「學務資訊」→「輸入程式」→「經費申請」→「弱勢學生助學計畫」* 四、檢附文件:請於3月6日前繳交(逾期恕無法受理)   (一)轉學生:弱勢助學金申請表-轉學生。(表格下載)   (二)低收入戶免費住宿:弱勢助學金申請表及108年有效日之低收入戶證明文件。 五、服務學習:     低收入戶校內免費住宿者則除文薈館每學期需完成116小時,其餘宿舍每學期72小時宿舍服務,如未完成            者,將無法提出下學年度之申請。

107-1寒假期間學生參加校外競賽決賽獲獎獎勵金申請收件至108/2/27止

一、依據樹德科技大學學生專業技藝能競賽獎勵要點第五點規定,申請手續及期限:學生須於得獎當學期提出申請方可認列。檢具下列備查資料向學生事務處生活輔導組提出申請,若於寒暑假期間參賽獲獎者,得於次學期開學日後二週內提出申請。(備查資料請參閱申請書所列) 107學年度第一學期寒假期間(108.1.1~108.1.31)獲獎者,請於108年2月27日(星期三)前送件申請。 二、如已確定獲獎但尚無法取得獎狀或其他正式證明文件時,請先列印官網公告獲獎名單,待取得獎狀後再補繳影本。

轉知-台北市青年留學免息貸款訊息

【青年留貸】臺北市政府青年留學免息貸款(以下簡稱青年留貸)何時開始申請?如何申請? (一)青年留貸自100年6月1日起正式開放申請。 (二)請參考教育局或承貸銀行(台北富邦)網站資料,齊備相關證明文件後至臺北市政府指定之承貸銀行提出申請。詳細申請流程請見本局網站附件下載專區之流程表。或電洽臺北市政府綜合企劃科王先生,電話02-27208889*63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