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樹德科技大學學生專業技藝能競賽獎勵要點第五點規定,申請手續及期限:學生須於得獎當學期提出申請方可認列。檢具下列備查資料向學生事務處生活輔導組提出申請,若於寒暑假期間參賽獲獎者,得於次學期開學日後二週內提出申請。(備查資料請參閱申請書所列)

107學年度第一學期寒假期間(108.1.1~108.1.31)獲獎者,請於108年2月27日(星期三)前送件申請

二、如已確定獲獎但尚無法取得獎狀或其他正式證明文件時,請先列印官網公告獲獎名單,待取得獎狀後再補繳影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