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樹德科技大學學生專業技藝能競賽獎勵要點第五點規定,申請手續及期限:學生須於得獎當學期提出申請方可認列。檢具下列備查資料向學生事務處生活輔導組提出申請,若於寒暑假期間參賽獲獎者,得於次學期開學日後二週內提出申請。(備查資料請參閱申請書所列)

二、本學期收件至108年6月19日(星期三)17:00截止。108年2月1日~108年6月19日(含)期間競賽獲獎資料(以官網公告獲獎名單日期為準),請務必於本學期收件截止日前提出申請,如未能於收件截止日前,完整備齊所需文件繳交者,視同逾期,將無法受理獎勵金申請。

三、如屆收件截止日已確定獲獎但尚無法取得獎狀或其他正式證明文件時,請先列印官網公告獲獎名單,待取得獎狀後再補繳影本。

四、如有本學期暑假期間(108.6.17~108.7.31)獲獎者,請於108學年度第1學期開學二週內(108年9月20日前)送件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