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學貸款流程說明申請流程><審查結果><退費時程<教育部疫後補助


重要:行政院減免學雜費、教育部學雜費減免、教育部弱勢助學金、行政院住宿費補助,須扣除後就差額辦理就學貸款     

113學年度第1學期/身份 申貸資料繳回註冊日期 申請流程
在校生、新生
復學生、轉(系)學生
113年08月01日至09月12日止 申請流程公告 
就學貸款怎麼辦理?請點選操作教學
113年09月09日至09月25日止 延修生申請流程:公告

申請資格:依據學生就學貸款辦法第三條
本貸款對象之學生應為有戶籍登記之中華民國國民,並就讀經各級主管機關立案之國內公私立學校,具正式學籍
一有固定修業年限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及進修學校。
二無固定修業年限之專科以上進修學院(校)。

可貸項目:依據學生就學貸款辦法第五條
一學雜費:其金額為該學期實際繳納者,請自行列印學雜費繳費單,若無法列印請洽出納組2208詢問。
二學生團體保險費:其金額為實際繳納者
三電腦及網路通訊使用費:其金額依該主管機關之規定
學生已享有學雜費減免或已請領教育部助學金者應扣除其補助就差額部分申請就學貸款,經發現溢貸情事,由學校統一辦理代償銀行,不會退費給學生。

自由申貸項目:
一校內住宿費:須實際有住校者(行政院補助一般學生5,000元/1,弱勢學生7,000元/1)。宿舍價格洽住服組分機2136
二校外住宿費:須實際有校外租屋者(請附學生本人租賃契約書影本),本校上限16,000元為基準。註:依據教育部112年10月26日臺教技(四)字第1122303040號函辦理。經發現有溢貸情事,由學校統一辦理代償銀行,不會退費給學生。
三書籍費:其金額依該管主管機關之規定,上限3,000元。
四生活費:其金額依該管主管機關之規定,中低收入戶學生上限20,000元,低收入戶學生上限40,000元,受疫情影響學生上限40,000元(教育部來文公告,須經學校初審通過後,故請先詳閱[申請公告]

不可貸款項目:
行政院減免學雜費、教育部學雜費減免、弱勢助學金、教育部校內住宿補助、住宿保證金、交通停車費、課外活動費、宿舍網路費、學生本人非屬校外租屋者不可貸
校外住宿費

學生本人申貸校外住宿費貸款,須有房屋租屋契約之事實(不是家長的房屋租契約書),非屬校外租屋者,請勿辦理校外住宿費貸款。依據教育部112年10月26日臺教技(四)字第1122303040號函辦理(112學年度教育部研討會手冊1120817提醒事項七)。

申請條件:依據學生就學貸款辦法第七條,應符合下列要件之一

學生及其兄弟姐妹學生、子女數(須為未成年或已成年就學階段)
家庭年所得 共1名 共2名 共3名
120萬元以下 可申貸(免息) 可申貸(免息) 可申貸(免息)
120萬元~148萬元 不可申貸 可申貸(免息) 可申貸(免息)
超過148萬元 不可申貸 可申貸(自負利息) 可申貸(免息)

▲學生及其兄弟姐妹、子女數計算:1+X+Y=

本人=1
本人未成年或已成年就學階段之兄弟姐妹=X
本人未成年或已成年就學階段之子女數量=Y

常見問題:
新生第1學期學校有提供紙本註冊繳款單,之後的學期請至總務處出納組網站下載註冊繳款單。就學貸款辦理[流程一申請]樹德科技大學校務資訊可上網填寫並列印申請書,[流程二對保]至臺灣銀行就學貸款入口網上網填寫並前往銀行辦理對保,對保後再依流程[流程三繳回]紙本資料寄回或繳回學校辦理註冊。

若有符合教育部學雜費減免、行政院減免學雜費、行政院住宿費補助、教育部弱勢助學金資格,請先行扣除各項符合補助的金額,就差額部份辦理貸款,經發現有溢貸情事,將由學校統一代償給銀行,不會退費給學生。

三入學時請繳一份金融機構存摺影本給總務處出納組,每學期若有多貸書籍費、校外住宿費、生活費等待銀行撥款至學校,經會計室核銷後,扣除學生各項欠費後,預計:第1學期12月中旬、第2學期05月中旬退費給學生,請視個人需求辦理。[請參考就學貸款退費時程]隨時更新訊息。

四延修生繳回申貸資料完成註冊後,學生證蓋註冊章後影印學生證或在學證明至全省臺灣銀行辦理延期還款。


還款宣導 法規

電話

  • 樹德科技大學學務處生輔組07-6158000分機2124郭美真小姐(大學部就學貸款),分機2511廖小姐(二專就學貸款)
  • 樹德科技大學學務處住服組07-6158000分機2136(住、退宿、住宿保證金..)
  • 樹德科技大學總務處出納組07-6158000分機2219、2231(收、退費、滙款帳戶異動..)
  • 樹德科技大學教務處註冊組07-6158000分機2216(學籍、註冊、選課、成續..)
  • 樹德科技大學會計室07-6158000分機1505(繳費證明、學雜費收費..)
  • 壹灣銀行鳳山分行07-7416131分機214、215(對保、信用審查、還款..)
  • 財政部賦稅署02-23228000(家庭所得資格審查..)
  • 教育部技職司02-77366163(政策、辦法修訂..)